议政建言长案短说 推动文化创新
发表时间:2013-04-17   来源:人民日报

  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

  【提案人】

  全国政协委员 法蒂玛·马合木提

  【提案内容】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提案建议】

  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前提下,使各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衣着服饰、传统聚落形态、建筑风格、生产方式、技术技艺、文学艺术、节日风俗等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根据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结合我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情况,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摸底,并有计划开展挖掘整理工作。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古籍的有效保护。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少数民族项目,要在安排有关经费时予以倾斜支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创新。

  切实提高文化惠民工程实效

  【提案人】

  全国政协委员 朱晓进

  【提案内容】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在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也应看到,在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时,一些地方未能充分发挥这些工程的文化和惠民功能,未能让群众从这些工程中真正受到文化之惠。

  【提案建议】

  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惠民工程目的和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工程实效。各地要提高对文化惠民工程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文化惠民工程的功能定位。要围绕如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让群众在基层文化活动中唱主角,为群众提供广阔文化舞台,建立并完善基层群众文化队伍,积极推动基层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应加强对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效果的评估,建立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绩效的评价标准体系,完善基层文化单位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情况、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制度。把利用地方和民间文化资源纳入到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把能否用好地方和民间文化资源纳入到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效果评估体系之中。

  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提案人】

  全国政协委员 李修松

  【提案内容】

  创新是文化发展的灵魂,只有不断推陈出新,才能使我们的文化生生不息,充满创造活力。文化创新是文化积累传承的同时,吸收人类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新的文化成果的过程,是一个民族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强大凝聚力、影响力的根本保证。

  【提案建议】

  必须在打牢我们传统文化根基,注入足够的优秀文化底气,树立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自觉的基础上,推进文化创新;必须用创新破除传统文化中的保守性因素;必须把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个方向。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破除束缚各方面创新实践的体制机制,激发各行各业创新活力,以丰富多彩的创新发展成果,为文化创新源源不断地提供充足的营养。必须优化教育方式,在有机继承的基础上,从那些只重死记硬背,不重举一反三、灵活运用,重知识、轻技能,重研究、轻应用,重应试、轻素质,只顾学习、不顾创新等泥沼中跳出来,建立创新型教育体系,培养创新型人才。(潘 跃整理)

责任编辑: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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