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与伟大时代同行
发表时间:2013-03-03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过去的十年,中国经济曾面临重重困难,遭遇非典,赶上雨雪冰冻灾害及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受到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可谓次次惊心,回回动魄,国家抗风险抗击打能力屡屡经历严峻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魄力。这条路前无古人,天地间独此一例,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改革又渐深入髓,风险犹如高悬之剑。面对危险与机遇交织、失败与成功并存的复杂形势,迎接挑战,破解难题,在披荆斩棘中探索并创造奇迹,就构成了这个波澜壮阔大时代的特征。

  民主法治是这个大时代的一抹底色。没有这个环境,国家发展就是空中楼阁。事实证明,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群体,活跃在全国不同领域、各个阶层的人大代表,是这个时代精神的最佳写照。他们以自己的履职活动,推动国家发展、政府决策更趋于理性,越来越贴近民生。他们的锐意图成,给时代的丰容盛貌更增添了绚丽色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一直以来,人大代表们并没有因为政治地位如此之高而忘乎所以,他们深刻理解,对百姓着意一分,他们就会得万点之福;大智兴邦,不过集取众思。为此,代表们始终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愿、凝聚民力,在热火朝天地建设小康社会中与民共同撑起了这个时代宏大的背景。

  变在不变中绽放

  怎样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这几乎是自当选之日起,每个代表都在反复思考的问题,并在履职中不停地扪心自问。经过日积月累,变化发生在悄然之间,或许连他们自己也没料到,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主体,他们释放出的巨大能量光芒耀眼。

  曾经,召开人代会时,还有个别代表的职责被绑架为替本地区、本单位索要资金、政策、项目。因担心完不成任务,这样的代表开会时常常会心不在焉。如今这一现象已完全消失,在喧嚣面前,代表们沉静下来,不再急切浮躁、一味索取,而更多的是付出政治家的思想和才智。经过参加闭会期间活动,他们认真调研,精心准备,提交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建议不再拘泥于本地区、本单位,更多的是涉及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内容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国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脚点是民生,始终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曾经,人大会议审议时,一些代表只唱赞歌,而今却连连露出锋芒,常常爆出“雷”语,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变化,它代表了正常政治生态的回归。在公平、理性的平台上,只有沟通、交流,意见才能充分表达;只有辨析、辩驳,思想才可撞出火花。放言好于无声,争鸣胜过失语。最重要的是,它开启了一扇大门,开放活跃,这还原了民主政治的本色。

  在十届全国人大期间,代表们的履职意识有一次集中迸发,燃点是 2005年的中央9号文件。

  中央9号文件,是建国以来党中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一份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文件精神指引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加明确了代表的主体地位,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把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推进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文件还提出精心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使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中央9号文件,标志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思想更加统一、目标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在对文件的贯彻落实中,代表履职意识的明确和加强,也带动了代表工作的风气为之一变,代表工作从此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履职思路上,代表们也开始注重自我调整。曾有代表简单朴素地认为,提出建议数多量大,就是履职努力、能力强,于是出现了“建议大王”“议案第一人”等称号。但很快这种“单纯追求数量”便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代表追求质量上的精益求精,注重建议内容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在履职上日显务实,更加注重实效。也几乎从2005年起,公众和媒体开始竖起耳朵、睁大眼睛,倾听人大声音,关注人大作为。对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来说,这不啻为一个信号,因为从这时起,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开始站在时代前沿,在全国人民的关注和监督下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而反过来,这无疑也在督促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向前大步赶路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民众可以直观感受到一部部法律的密集出台,它们为重建社会秩序和推动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有心人发现,立法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人大代表的身影。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不了解中国民主政治的人,曾怀疑代表的从政能力,认为他们不过是一个政治摆设。对此最有力的驳斥,莫过于代表提出的大量立法议案。可以说,众多法律是在人大代表这一群体的参与和推动下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计划,并最终成为了法律文本。

  在十届全国人大期间,从2005年起,第三次大会991件代表议案中,512件议案为法律草案文本,占议案总数的51.6%;第四次大会1006件代表议案中,541件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占总数的53.9%。十一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共有2541件代表议案,其中603件议案涉及的149个立法项目列入了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有125件代表议案涉及的27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更多的则是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通过的法律中得到体现。有过这样的事实,有的立法草案最终就是在代表提交的立法议案文本基础上形成的。代表提交立法议案,是经过代表团或一定数量的代表联名,而非个人行为,所以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代表了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取自民智,回归民愿,这正是立法活动中永远不变的黄金法则。

  史诗般的民主参与

  十年,中国经历了两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一次县乡人大同步选举,一次县乡人大代表的城乡同比选举。

  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大事,也是百姓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国的人大代表来自各个民族、各个地区、各个阶层、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也是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

  作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人大代表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在部署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时,中央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工人农民一线代表过少问题,提出了优化代表结构的要求。党在十八大报告中也强调了要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这显然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三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首次登台亮相,他们来自上海、广东和重庆,代表的却是全国一亿多名农民工的政治主张。他们的参政,为农民工这一新的社会阶层赢来了更多的话语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深刻的变化和调整,新的社会阶层也在不断形成,这次优化代表构成比例,无疑为今后的代表换届选举做好了充分准备。

  从2006年年中到2007年年初,全国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实行同步换届选举,有9亿名选民参加了投票,参选率超过了91%,选出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60多万名。同时还选出了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本是一次普通的基层换届选举,但关注率之高,参与者之众,在世界上也绝无仅有,它堪称一次广泛的民主政治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幅提升了人们对民主权利的自醒自知,对强化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意识有着重大意义。

  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目的是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这是保障人人享有平等民主权利、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一项重大举措。

  2011年上半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有了2006年换届选举的经验,选民们已体会出选举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选什么样的代表就是选什么样的未来,于是参选率再攀90%以上。选民的积极和认真,倒逼被选代表结构更加趋于优化,选出的代表更具政治素质,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更具备履职潜质和能力。曾经以靠当代表来积累政治资本的既得利益者,纷纷在选民的“火眼金睛”下出局,完成自我淘汰。

  尤为重要的是,在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亿万选民和代表的互动成为一道风景,折射出民主政治在百姓心中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以及对之抱有的极大热情和期许,这客观上促成了一次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教育运动。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全力以赴做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这次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正值十八大召开之后,是全国人民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关键时期。相信对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期待,早已在广大民众的心中集结凝聚。

  推进法治进程的中坚力量

  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人民中间,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有切身体会,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愿望有直接感受,对基层的情况和问题有深入了解。他们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也是代表的本色,更是代表资格的“入场券”。除此之外,代表还要有履职的基本功底,比如把专题调研和视察等代表活动中获得的海量信息经过高度凝炼,整理出可惠及一方且具可行性的建议,这需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目光,还要有提纲挈领、融会贯通、去粗取精的实际能力,更要有锲而不舍、追踪建议办理直到见到成效的执著精神。这是时代对代表提出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在这方面,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是个范例。

  2006年,宁夏代表团“关于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地区群众饮水困难的建议”,被列为当年的重点处理建议。经过跨年办理,国家专项资金基本解决了抗旱应急用水和5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到去年年底,宁夏中部干旱地区20.88万人饮水困难全部得到解决。“十一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8.59亿元,支持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地区75.88万人饮水难问题,使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08年,宁夏代表团再接再厉,提出了“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马铃薯种薯基地的建议”。马铃薯是国家重要的经济作物,其产区主要位于宁夏、甘肃、内蒙古等西北欠发达地区。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通过办好这个建议,可以总结推广经验,推动马铃薯产业发展。于是该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处理建议。2009年5月18日,部分宁夏全国人大代表约见农业部领导,了解建议办理进展。全国人大代表约见国家部委领导在农业部还是第一次,这次沟通加强了农业部领导对建议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和了解。2010年以来,中央累计下达直接投资2.41亿元。目前,马铃薯三级种薯繁育体系基本形成,总贮藏能力达到150万吨以上,大大推动了宁夏马铃薯产业升级,带动了宁夏中南部地区农民脱贫致富。2008年,宁夏代表团“关于恳请国家支持宁夏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建设的建议”同样被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经过追踪办理,中央共安排资金9.09亿元。目前,资金全部到位,任务全部完成。它有效地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宁夏中部干旱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宁夏代表团的例子仅是35个全国人大代表团的缩影。它反映了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只能以民情、民生、民意来做支撑,俯下身子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离开这个,履职便无所附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对此早已了如指掌的代表群体让我们看到,由他们形成的集体意志,已成为使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和发展的一个巨大的内驱力。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将人民的意见上升为国家意志,从人民中来,常年工作在基层,最了解民情,最知晓百姓疾苦的人大代表是一座桥梁。为了进一步发挥这座桥梁的作用,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代表法,总结了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后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明确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保证代表更好地接受监督;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时限和处理办法,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细化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强化了代表履职的保障措施,明确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专款专用。

  这次修法,把这些年来代表工作实践中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更充分地发挥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人大代表,这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有了新代表法作为履职的指导手册,便有了可依循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支持,他们释放出的强劲能量将不可限量。

  代表工作重在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人大工作,离不开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而代表作用的发挥,根本在于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

  代表建议办理,是代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这一工作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中央9号文件出台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使代表建议办理得到量化,责任也更加明晰。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促进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由原来的“口对口”变为直接沟通的“手拉手”,由“文来文往”转为“人来人往”,使代表建议办理增强了实效。针对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订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代表们的建议从此不再闲置、虚置,建议办理进一步落到了实处。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和完善的一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提高了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使代表工作更上了一层楼。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10年吴邦国委员长亲自带队赴宁夏调研,考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对建议办理继续落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1年9月和11月,吴邦国委员长又专门对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有关工作作出两次重要批示,要求在2012年年底前将建议解决落实好。这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提到一个空前高度。以本届为例,历次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计划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0%以上,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每年都确定一批重点处理建议,并制订出工作程序。通过重点办理,带动了代表建议办理整体质量的提高,推动了农村饮水安全、生态移民搬迁、节水农业发展、生态恢复与保护等一批事关贫困地区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重点建议跨年度跟踪督办机制,通过追踪办理和滚动督办,将建议办理“一跟到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闭会期间活动,是代表执行职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代表为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准备的必要过程。组织好闭会期间活动,一直驱动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探索和完善。

  一再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就是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保证代表知情权而做出的努力。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范围。随着这一制度的常态化,列席人数也在不断递增。通过列席,代表做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发言,事后有建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以及改进其他工作发挥了作用。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时,还将31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邀请代表一同参加了执法检查。

  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也是闭会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专题调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综合性和前瞻性,它要求选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题调研的特点是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后,9月专题调研组就赶赴第一线,针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之后,代表们就防震减灾法等的修订提出了大量建议。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是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基本形式和载体,“船小好调头”的优势让近些年来的代表活动更加灵活多样。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代表小组召集人列席了常委会会议。

  搞好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十届全国人大以来,约有7600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集中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学习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建议,讨论“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等国家重大工作事项,如今这个做法已形成制度。

  与未来有一个约会

  中央9号文件发布后,代表工作屡屡出现“第一次”,人大代表履职的功力也伴之逐年加大,建议办理水平逐年提高。一条效率链,把建议从提交到交办、办理以及督办紧扣密联,人们从中感受到了代表与群众关系的水乳交融和代表工作的深耕细作。

  本届全国人大即将届满,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将在今年3月的“两会”上与公众见面。这一届人大代表是否能够解透十八大报告精神,笃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理念;是否能够不以过去的成绩倨傲,不因唾手可得的私利趋前;是否能够有大其心包容天下,虚其心受善纳德的政治家风采;是否能够担当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五位一体任务的豪迈,都值得广大民众抱以期待,并最终给予评判。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继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来说,以自己的参政议政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思维和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影响大众生活,依然是艰巨的使命和职责。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与梦想,是我们与未来的一个美好约会。我们相信,十二届全国人大一定能够站在全新起点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呼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实现“中国梦”竭尽全力,不懈奋斗。(记者/徐燕)

责任编辑:张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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