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起人民的重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特色分析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新华社记者霍小光、赵超、崔清新)2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当选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随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正式向社会公布。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这份代表名单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产生的,呈现出基层代表数量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数量下降、农民工代表倍增等诸多特色和亮点。

  未来五年,2987名全国人大代表将肩负历史使命,依法履行职权,为托起“中国梦”奉献自己的力量。

  实行城乡同比后首次全国人大代表选举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了中国式民主又一次重大进步。

  从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公布实施到1995年之前,我国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城镇化率在2009年已接近50%。在此背景下,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选举法,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重要原则。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需要对各省区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即每一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相同的城乡人口数。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名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指出,实行城乡同比选举是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体现,有助于在社会上普及选举平等意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极大地激发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和社会转型,也有助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责任编辑:王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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