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建言献策
发表时间:2013-03-19   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丁世忠

  加强留守儿童教育

  新生代农民工既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社会,又不愿回归农村。政府应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教育等基础公共服务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切实解决吃饭、上学、医疗三大问题。

  建设农民工专属保障房和社区,该房不得出售转让、不得出租,符合条件才能申请。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

  加强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的教育。建立城乡一体和公平的义务教育体制,让他们能在父母身边接受教育,享受家庭温暖。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模,尽量满足留守儿童入读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

  文化送温暖远远不够

  农民工一般单身较多,常年在外,没有机会感受家庭温暖和关怀。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靠每年数得清的几次文化“送温暖”活动是远远不够的。

  他们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想提高文化技能无渠道,特别是女孩子一旦“高龄”,被父母急招回乡草率结婚,由此会造成婚姻家庭不稳定等问题。

  要将解决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兴建一批农民工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民工“精神家园”。要像以前办扫盲夜校一样,由政府试点性建立农民工再教育学校,创建农民工文化、科普、学习交流活动中心;城市中的文化设施,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应逐渐向农民工开放。              

  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农村青年男性择偶难度将大于城市男性。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婚介机构良莠不齐,被婚托欺骗的事情时有发生,受害方多是男性,损失钱财数额较大、经过多次讨要不予归还,可能导致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

  建议深入细致地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积极通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专有的婚介机构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同时更要依靠各社会团体、组织共同开展持续的交友、联谊活动,以满足他们的婚恋和精神情感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冯巩

  恋爱婚姻也是他们的中国梦

  恋爱婚姻是新生代农民工渴望美好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们的“中国梦”。情感状态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对社会的感受,需要在推进社会管理和不断改善民生中予以重视,增加他们的幸福感。

  一方面要加强劳动用工监管,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正常休息时间和工资待遇。另一方面,应该在制度层次上为其婚姻提供坚实的保障,消除他们的婚恋障碍。

  同时,政府、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应共同承担责任,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婚恋心理冲突的认知与调控能力。

  (文 涛整理)

责任编辑: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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