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寻遗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发表时间:2012-02-02   来源:光明日报

甘肃省一棵树烽燧遗址发现的西汉木简

湖北省襄樊市南漳县春秋寨全景

  跋涉千山万水

  走进千家万户

  道出千言万语

  历尽千难万险

  造福千秋万代

  成果

  历时5年,近15亿元经费投入,近5万名普查队员,近80万处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一连串的数字代表着沉甸甸的成果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研究更没有决策权。各种问题的解决都取决于正确的决策,而正确的决策来源于对客观实际的周密调查。为全面了解国家的文化资源,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国务院于2007年4月下发《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在“十一五”期间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科学组织、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尤其是“5·12”汶川地震、南方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付出了巨大的心血,高质量完成了各阶段的普查任务,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

  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以下同)。

  数量变化:在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6001处,复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30721处。新发现登记占登记总量的69.91%。

  类别构成:古遗址类193282处,古墓葬类139458处,古建筑类263885处,石窟寺及石刻类244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141449处,其他类4226处;分别占登记总量的25.21%,18.19%,34.42%,3.19%,18.45%,0.55%。

  普查到达率和完成率均为100%。从总量看,我国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较第二次文物普查增幅超过200%;从增量看,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占到登记总量的69.91%。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当前我国最大规模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普查成果构成了一个丰富的文化资源宝藏,普查进一步廓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取得了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和翔实数据,包括总量、分布、类型、年代、所有权、使用情况、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破坏因素等,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进度与质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保证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普查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调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多种方式,严格规范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进度与质量。

  5年来,国务院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文物局下发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央本级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报送制度》《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档备案工作规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资料档案管理规定》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通过印发通知、简报,组织培训、试点观摩,召开质量控制会议、专家研讨会、检查验收等方式,及时统一认识和工作方法,确保普查成果严肃、真实、科学。

  各地普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实地检查指导等形式,为普查队员答疑解惑,解决实地文物调查中各类技术问题,强化了普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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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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