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复建的何止是故居
发表时间:2012-02-01   来源:人民日报

  这些天,京城里发生了一件事,引来许多媒体关注:梁思成与林徽因的故居遭到“维修性拆除”。

  早在2009年7月,国家文物局就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随后北京市文物局会同首都规划委员会也公开表示,“梁林故居”已纳入保护范畴,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还明确表示“梁林故居”将原址恢复修缮,最大程度地恢复原貌。

  言犹在耳,原本应恢复原貌的故居,却已然被“维修”成一堆废墟。

  如此看来,各种调整方案一直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所谓的具体保护措施甚至从未落实到位,说不定只是面对舆论漩涡时的应付之策。

  在2011年12月29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在众多的不可移动文物中还可以找到“梁林故居”的名字,这意味着,“梁林故居”享受法律的保护。

  除了文物保护法,还有诸多的底线约束。

  2004年实施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城市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除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规划审查,还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同时在紫线范围内,将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可是这条紫线何时存在过?有谁对之敬畏过?这样的拆建何曾停止过?那些画着圆圈的刺眼的“拆”字在多少城市随处可见?

  北京旧城,几朝古都叠加过的历史文化区,始终没有被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这些年,北京的新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何曾听说过在建设规划前先进行文物勘探?城市的规划者在将一片片土地卖给开发商、大拆大建时,到底有没有将这片土地上应该保护的文物点标记出来?似乎无人过问。

  文物的价值主要在于精神价值,尤其是名人故居。无论这处故居的产权属于谁,但一想到那里曾经产生过影响世人的精神,它自然便变得光彩夺目。有报道认为,“梁林故居”认定有误。但是,北京市文物局已经将之列为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法律,它就在被保护之列。即使认定有错误,也不应该如此仓促地拆迁。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在一座座废墟上复建文物也没有太大意义。如今亟需复建的,当属文明古城整体保护的理念,这点更为重要。我们不仅要保护每一处文物,还要留下足够呼吸的空间,而不是将它们孤零零地扔进钢筋水泥的丛林。否则,如果每一处故居旁都是林立的高楼和宽阔的马路,这座城市难称文化名城。

  北京市文物局表示,将对此事依法进行查处。

  风波未平,拭目以待。(博主:闻白  媒体人)

责任编辑: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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