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直气壮地捍卫英雄
发表时间:2016-11-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按照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华诉孙杰(新浪微博“@作业本”)、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11月21日至25日,孙杰和加多宝公司连续5天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向邱少云烈士家属致歉,备受关注的侮辱革命烈士邱少云事件由此画上句号。

  作为公民,孙杰固然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应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作为知名饮料公司,加多宝公司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搞营销宣传,本来无可厚非,但越是知名人士、知名公司,就越该明白,拥有话语权和影响力,越应有坚定的社会责任感,传播正确的价值观。侵犯他人权益,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次审判,不仅是对孙杰、加多宝公司的惩戒,也给其他借言论自由之名,侵犯他人名誉,歪曲历史、抹黑英雄的行为予以警示。

  在互联网的言论世界里,人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必须以遵纪守法、不侵犯他人利益为前提。近来,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以所谓的细节真实篡改历史、贬损英雄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历史虚无主义的论调在网上颇有蛊惑性,当一个与革命历史有关的话题“走红”后,有些“大V”总是按捺不住地想要借题发挥,以“研究”为名挖掘新的历史“细节”,对已有的定论提出质疑。不管是真的无知还是别有用心,这些所谓的“新发现”“新观点”,时常能在网上引发关注,而且,越是离谱越是背离历史的事实,越能引起猎奇的围观,对舆论产生消极影响,甚至误导。

  不管是邱少云,还是黄继光、董存瑞,以及许许多多的革命先烈,他们都是中国人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们的事迹和精神被后人代代传颂。没有他们的流血与牺牲,就不会有现在的和平与发展;没有关于英雄的共同记忆,就不会有民族的价值传承。

  此次,“邱少云事件”的宣判及被告人的道歉,再次提醒社会公众:英雄的形象不容诋毁。越是知名人士,越应谨言慎行,要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英雄,捍卫他们就是捍卫民族的历史和尊严。(仲青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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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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