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的异地保存:切勿让真建筑变成假古董
发表时间:2011-12-05   来源:文汇报 

  建筑学家阮仪三教授我不认识,但从报刊上读过他一些关于保护文物性建筑的文字,印象深刻。

  最近从一份文摘类报刊上,见他不同意把一些文物性建筑易地保存。我认为很有见地。接着又在什么地方看到,某地在保护古建筑方面,是把易地保存当作好经验传播的。这两种意见不一定是有意打擂台,但客观上应属于两家争鸣。

  我的资讯有限,更有限的是只具“粉丝级”的见识,想插几句话,套一句“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该是内行讲门道,外行凑热闹吧。

  共和国历史上最早的“易地保存”,我记得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中南海把云绘楼、清音阁,整体挪到了刚刚修浚不久的陶然亭(那里的湖水叫窑坑,后来才沿湖建为公园)。缘起不详,想当然不是为了布置陶然亭,而是中南海里面要调整布局,如修路、扩湖、建房之类,嫌它们碍事,给另找出路,说不定还是请示了周恩来总理,才安顿到城南的——做此猜想,不为无故。据我所知,周总理事无巨细,多有过问,而且出招划策,往往超过专业人员,像1959年人民大会堂的顶灯设计,出自他的点拨,当时确属超前,过了半世纪仍不觉落后;又如60年代上海锦江饭店所藏传为国宝的乾隆九龙杯被一位友好国家的外事人员窃取,按照他的指示,居然依靠杂技演出“智取”回来,而不伤脸面,不伤和气。这种例子不少。(按:此文写出后,我到陶然亭核实,果然,在铭牌上写着,云绘楼和清音阁,是1954年“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址移建于此”。)——不过,我想,中南海里的古建筑,当然也是在原地保留原物的好,原汁原味嘛。但整个中南海既然要“古为今用”,完全不动已不可能,只能退而求其尽量动得少些。估计那要拆除的一楼一阁,如果不转移,说不定就当废品处理了。十三陵中定陵开掘后,不是把皇帝的龙袍、棺材板都当垃圾扔掉了吗。彼时彼地,革命成风,这样不堪的结局,或亦在所难免。周恩来折冲樽俎,擅于协调,在当时情况下,摆到城南一隅的陶然亭去,可能是最佳选择了。

  另一个异地保存的例子,是从电影《鬼魂西行》看来的:一位美国阔佬在欧洲发思古之幽情,不惜重金买了一座古堡,然后按照构件零件部位方向,一一详尽记录后,仔细拆卸,把大小原件郑重包装,海运“西行”,到了美国,重建起来。其万无一失的细致程度,是连那古堡中的“鬼魂”也一道带回来了!看来保存是成功的。但那花钱的主人,本意不在保存欧洲古典建筑,他只是要那个调调儿,满足个人一种情趣的享受;那个古堡所在国,也不以此举违反其文物保护条例见责,大概那里还没有这个条例,而且——也是我猜,人家本就把“古建”保存得好好的,甚或也像中南海似的,老街老房嫌多嫌挤,要“间苗”,于是卖出去两全其美。这却跟我们要讨论的保存古建问题无关。

  再回到陶然亭,我在虎坊桥住了15年,是那里的常客,目击了变化最大的一阵子。除了一度引进许多江湖节目,似乎想把它搞成游乐园以外,变化之一,就是建成了“园中之园”——华夏名亭园,自然首先似乎也还只是为了多收一次门票而已。其中星罗棋布地“密植”了许多“华夏名亭”,从这个亭三步两步到了那个亭,左一转右一转又到了什么亭。就像北京的“大观园”,出了贾宝玉的怡红院后门,不远就是妙玉的栊翠庵了,限于寸土寸金,也只得如此局促而尴尬。又像是逛“世界公园”,不过没出国,大亭小亭,具体而微,大同小异,情趣全无。本来,这些名亭,分散在不同的地域,山边水湄,各有来历,各具身世,掌故轶闻,源远流长。可密密匝匝攥到一处,设计者也许想推广一点有关古代建亭的常识,事与愿违,游客不过抱怨门票不值。这样单纯为旅游而搞的仿古建筑,并无历史和学术价值,也跟异地保存古建无关。好在这些假古董远离现场,对真正的原物没造成任何破坏,也就可以置而不论了。

  对于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古建或古建筑群,包括已成废墟只剩下图文史料而须重建实为新建的,其地理位置和由此带来的地域色彩、风格和文脉价值,是不容忽视,更不容置之不顾的。如果黄鹤楼重建不在蛇山原址,雷峰塔重建不在西湖原址,大明宫重建不在西安原址,岂不沦为笑谈?西湖南岸的汪庄,西岸的刘庄,原都是富家精心营建的园林,虽不过百年旧物,却又因毛泽东多次下榻而闻名(是不是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我不知道),假若把它拆迁到北山或东岸,不是意味全失,真建筑也变成了假古董么?在这个意义上,我对河北平山县把中共中央驻地,当代党史、革命史中一处重要的纪念点——西柏坡,迁移到新址重新布置(虽说因要建水库,理由也很充足,而且面积、方位、建筑式样、院落布局,悉依原样,整体复原),总觉得有些欠妥。这不就像把斯莫尔尼——旧俄的贵族女子学院,1917年十月布尔什维克的起义指挥部,拆迁到彼得堡市内相邻地区去了么?这样做的话,跟在电影城或摄影棚里搭布景还有什么两样?失去了对“革命圣地”的纪念意义,光剩下招徕观光客的价值了。所谓“圣地”,因地而圣,地之不存,圣将焉附?

  或者有人说,你这里所说都是偏重于历史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有些建筑,要保存,只是因为它在建筑史上的学术价值,为了各种原因,未必不可保存到异地去。我以为这要具体分析。中国古代营建,无论皇家宫阙、宗教寺观、贵族华堂,还是平民的瓦屋草舍,在选地、设计时,除了工艺上以至社会学上的标准、规格、法式外,还都要察堪舆,看风水,因地制宜,极少孤立地专一考虑房屋的式样或技术要求。

  因此,我认为对于已经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已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或准备申报)的古建筑,哪些动得,哪些不能动,似应在有关条例中立法限定,至少做出必要的政策解释,不宜长久地作为民间议论的话题。

  当然,不是绝对动不得。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东西一对华表,在1950年代初拓宽广场时,各向左右(东者向东,西者向西)移动若干米,宏观地看,更符合新格局下的距离比例和审美视野。这就动得好。但这是经过专家论证的慎重决策,与当时及其后一些由长官意志率尔做出的错误决定(如拆城墙,拆城门楼,更不要说“文革”前夕居然动议要拆除故宫以“反封建”,幸未及落实),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邵燕祥)

责任编辑:张智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