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政治核心,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团结和带领人民,把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当代中国,能够担当起这一重任的政治力量,唯有中国共产党。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意愿。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和社会政治生活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反映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规律和根本要求。我们要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赵周贤 刘光明 孙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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