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基础不合格 精装被毁获赔偿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能入住新房子,本应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然而广东省清远市的李女士入住新房不到半年时间,房屋天花竟然突然爆裂并脱落,几天后墙壁也开始掉灰。眼看自己精装修的房屋逐渐变回毛坯房,李女士就慌忙奔走于施工方、开发商及多个有关部门,却一直未得到合理的回复,李女士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庭审过程中,李女士向法官诉说,一间精装修的房屋,居住不到半年竟然出现了“空鼓、裂缝、坍塌”的现象,严重影响其居住生活,有家归不得,只能在外租房居住。然而开发商反驳说,房屋出现了“空鼓、裂缝、坍塌”的现象可能是原告对房屋装修或其他不当使用行为所致的。

  为进一步明确房屋“空鼓、裂缝、坍塌”现象的原因和责任,法院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对房屋出现的“抹灰质量”、“空鼓、裂缝、坍塌”问题所导致的原因及修复造价进行鉴定和评估。

  走进李女士的房屋,即可看见客厅天花一大片的掉落,而且墙壁也多处掉灰,用手指轻碰掉灰的墙壁就可以看见墙壁上面的抹灰层哗哗掉落,部分墙壁甚至连电线都暴露在外。鉴定人员对主卧室、主卧室卫生间、厨房、公共卫生间、小孩房、客房的墙面抹灰层进行抽样检查时,随便轻敲几下,抹灰层就碎落在地上。细看下,天花还出现了裂缝,并且房屋部分的天花出现了渗水的现象。

  根据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涉案房屋水泥砂浆抹灰层存在质量问题,房屋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是开发商基础施工不合格引起的,房屋修复需要118571.67元的修复费用,法院采信鉴定机构所作结论,且房屋处于合同约定的保质期限内,开发商应该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因基础施工不合格引起导致原告合理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大家,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的有关要求建好每一栋楼房,让每位购房者都能购买到一间质量合格的房屋,切勿因疏忽或偷工减料,建成“楼脆脆”、“楼歪歪”;购房者在购房时应选择信誉较好的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在收楼时,应对房屋的质量作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应的房屋验收合格材料,做一个精明的购房者。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法院 朱洁雯 邓洪政)

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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