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文学”是永恒的命名
发表时间:2015-11-04   来源:光明日报

  编者按

  “诗文随世运,无日不趋新”,网络文艺就是以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为土壤的新的文艺类型。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网络文艺创作群体作出了重要指示。如何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培育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网络文学、电影、动漫、音乐作品?《文化评析》栏目将刊发系列评论和读者共同探讨。

 

  发轫于世纪之交的网络文学,至今走过了16年的发展历程。这一依托互联网而快速发展的新生事物,已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的新景观。尽管学界对“网络文学”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尚存在争论,但大体说来,当前的网络文学普遍存在着通俗化、大众化、商品化等显著特点。

  目前网络文学的主打作品是小说,而网络小说的主打形态是通俗化的类型小说,它释放了过去文学观念、文学评价体系中对通俗文学的压抑,满足了大众创作和阅读的多样化诉求。同时,网络文学也是当前文化产业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出现的IP开发热潮,更使网络文学成为追捧对象。

  IP直译为知识产权,或称智力成果权。当一个核心智力成果向下游产业链衍生的时候,会诞生无数的产业新价值。一个作家会被购买小说版权、影视改编权,而网络作家同时还有可能被购买其作品与作品中人物形象的衍生品、海外传播知识产权等。网络文学在这样的发展态势中所产生的问题,很值得我们思考。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资本尤其是下游产业链资本的内容诉求大量生成,进一步加剧了网络文学和网络作家的市场化程度。在繁荣文娱产业的同时,也催生了写作与金钱的紧密联系,作家可能只关注经济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能否深入理解并贯彻这样的辩证关系和创作伦理,是对网络文学创造者们的一次重要试炼。

  此外,网络文学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众文学的生命力与民间的创造力,然而,“通俗不是低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应该被视为大众文学不能突破的底线。网络文学作品在追求通俗性、大众性的同时,应追求“优秀作品”的更高标准;在追求不拘于一格的创作生态时,也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浸润心灵、启迪心智。

  网络文学应该向传统文学学习文学经验,提升艺术品质。同时,传统文学的作者也应该积极借助于新媒体平台发表和传播作品。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先例。在前不久揭晓的第九届茅盾文学奖中,上海作家金宇澄凭借《繁花》折桂。有意思的是,这部备受好评的小说,最初就是以网上连载的方式成文,而来自网上的直接反馈或许正是成就《繁花》“好看”的最主要原因。

  总之,网络文学并不能自外于文学,它并非传统文学的“叛徒”,它同样应铭记文学创作的价值与使命,不能逃避文学的责任与担当——“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而我们或许可以大胆预言:网络文学的最终使命是消灭“网络文学”这个概念,让它留在文学历史当中,这意味着网络文学走向了成熟和新的稳定。因为从本质来看,本来就没有什么网络文学、纸质文学之分,在每次媒介革命过后,只有“文学”是永恒的命名。 (饶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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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 玉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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