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电视台记者做了一个调查:投递100封平信给全国各地的熟人,并与收信人联系查看信件寄达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其中的67封信送达目的地,33封信没有下落。中国邮政总公司客服称,平信丢失没办法查询,也没办法赔偿。 如今,虽然通过邮局寄信的人少了,重要信件一般也会以挂号、快递等方式邮递,但平信在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邮件丢失总是难免,但100封平信33封没有寄达收信人手中,如此之高的丢失率还是让人感到吃惊。 不可否认,平信丢失并非全是邮局的问题。平信丢失不赔确是国际惯例,符合《万国邮政公约》。但是,邮局显然不能因此矮化职业伦理,失去责任底线。毕竟,人们在信件上粘贴邮票并将之塞进邮筒,就相当于与邮局签订了合同。何况,邮政是一种公用事业,作为社会公用性企业,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 当然,邮局也有苦衷。平信丢失率高,很多时候缘于一些邮递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欠缺,而这种欠缺有其缘由——据报道,在北京,邮递员月收入也只有2000元。实际上,自我国实行邮电分家,邮政也实行政企分开后,邮局就面临着生存压力,每年都有创收指标,要想办法挣钱。如此,不赚钱的平信邮递自然不受重视,邮政储蓄、快递乃至卖火车票、飞机票才是邮局热衷之事。 一封平信1.2元邮资,可能低于邮递成本,但享受廉价、安全、快捷的平信邮递服务,是民众应享的一项公共福利。市场经济制度就是这样:大多数产品和服务由市场供给,少数无利可图乃至亏本的产品和服务,市场出现缺位,政府应及时补上。就邮政而言,快递有钱可赚,民营快递迅猛发展,这一块可以交给市场;平信邮递不赚钱甚至亏本,民间资本不感兴趣,恰恰应成为邮局经营的重点。 平信邮资固然便宜,但丢失率竟超过30%,这样的“公益”成色太差。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的公益成色,光靠邮局显然不行。《邮政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我想,政府的支持应包括两方面,一是合理的资金支持,对邮政普遍服务进行补贴;二是加强监管,使邮局重视邮政普遍服务,降低信函丢失率。(浦江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