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齐天大圣”,孙悟空仍然是猴子
发表时间:2011-07-28   来源:湖南日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业界“幸福之城”商标,有效期10年,其他城市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将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7月25日《广州日报》)

  注册了“幸福之城”,珠海就真的摇身一变成了幸福之城了?恐怕没那么容易。要是注册 “世界首富”,就真的能富可敌国?这恐怕是徒增笑话而已。

  据说,珠海一直想注册“浪漫之城”,未料被大连抢先一步,于是只好将“幸福之城”收入囊中。可见,珠海的特色究竟是“幸福”还是“浪漫”,相信它自己也没有理清楚。要是“幸福之城”也被人抢注了的话,相信改为“和谐之城”、“温馨之城”、“富贵之城”、“长寿之城”也未可知。反正中国文字博大精深,找几个好听的名字易如反掌。

  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叫做孙悟空的猴王曾把“齐天大圣”这个“商标”注为己有。不过,做了“齐天大圣”的孙悟空,终究没能享受到与玉皇大帝平起平坐的地位,背地里别人依旧管他叫“猴头”或“弼马温”,蟠桃会的邀请名单上连他的名字都没有。最后孙悟空修成了正果,原因也在于取经路上一步一个脚印换来的成绩,完全没有得益于“齐天大圣”这个衔头。

  同样,小到一个城市,大到一个国家,约定俗成的美称靠的是成百上千年的沉淀与积累,绝不是去工商局交几块钱填几张表就能实现。古人说“山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提到“浪漫之都”,人们大都会联想到法国的巴黎,而不是中国的大连。即使珠海注册了“幸福之城”,但今天人们最向往的会是珠海么?

  作为理想,珠海想打造“幸福之城”未尝不可,但绝不能因抢注了“幸福之城”的商标就自以为是。想要名字与现实真正相符,需要城市管理者从改善民生的点滴做起,让全城的百姓从心眼里说好。如果政府光动嘴不动手,老百姓只不过是“被幸福”而已。孙悟空“注册”了“齐天大圣”,也依然是个猴子;并不出名的珠海一下子就“幸福”了,也让人觉得不着边际。(刘昌海)

责任编辑:李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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