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史:新兴的历史学分支学科
发表时间:2012-03-01   来源:人民日报

  全球史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史学观念,也是一门新兴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它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学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一种反应。全球史在20世纪下半叶首先兴起于美国,然后扩展到世界各国,在我国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全球史”与“世界史”是什么关系?“全球史”研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在已有“世界史”框架下如何发展“全球史”?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坚持以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为指导,推动我国史学发展。

  “全球史”与“世界史”的概念及关系

  要理解“全球史”与“世界史”之间的关系,还得从欧美与中国的史学及学科传统谈起。欧洲自基督教史学产生起,形成了宏观人类史的编纂传统。17世纪以后,以欧洲为中心的“普世史”、“世界史”、“通史”等宏观世界史著作贯穿于西方史学之中。然而,到了19世纪中叶,随着职业历史学的产生,欧洲史学开始依赖档案资料和局限于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史由此兴盛起来。到了20世纪上半叶,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和汤因比的《历史研究》陆续出版,打破民族国家界限的综合历史著作才又开始复兴。不过,这些历史著作大多存在两个局限,一是以欧洲史为中心;二是将各地历史简单地罗列在一起,缺乏相互联系。

  1963年,威廉·麦克尼尔的《西方的兴起》出版,被普遍认为是“新世界史”(全球史)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它试图克服上述两个局限。麦克尼尔从全球视野和互动视角来考察历史的做法,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逐渐得到史学界的认可。于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世界史”在美国的研究和教学中发展起来,并且到80年代末发展成为大学中一门培养人才的学科。由于此前欧美的教育体制中没有“世界史”专业,因此他们用了“世界史”(而不是“新世界史”或“全球史”)作为这门新兴的历史学分支学科的名称。当然,也有少数学者提出“全球史”应主要指近现代以来全球化的历史,应与“世界史”区别开来。但是,大多数欧美学者认为,“世界史”、“新世界史”、“全球史”三个概念并无多大差异(而且它们经常被混用),都意味着一门区别于已有国别史和地区史的新学科,主要标识是以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历史现象为研究对象,从广阔视野和互动视角来考察历史。20世纪90年代末,当这一史学观念传到我国时,一方面因为我国已有自己的“世界史”概念和学科,另一方面为了体现其新史学的特征,我国史学界一般称之为“全球史”。

  由上可见,以“世界史”作为名称的学科,在中国要比欧美早。因为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历史学学科建设借鉴了苏联的经验,“世界史”与“中国史”并列成为历史学分支学科。这种学科设置极大推动了中国“世界史”的发展。然而,这种并列设置带来的问题是:“世界史”中没有“中国史”。这就造成了中国的“世界史”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世界史,而只是外国史,其主要内容是中国之外的国别史和地区史,并且忽视从整体上对跨国家、跨地区现象的互动研究。因此,中国语境中的“世界史”与欧美语境中的“世界史”颇为不同,而我们所称的“全球史”才是欧美语境中的“世界史”。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中国日益成为一个世界大国,需要一种包括中国史在内、超越国别史的视野、从互动来理解世界变迁的“全球史”。可以说,“全球史”是对我国现有“世界史”学科的补充和完善。

  全球史的基本理念与研究实践

  目前,“全球史”这个概念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全球史学者从自身的学术传统和理解出发,从事着各种全球史研究实践,并相互开展争鸣。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全球史学者没有共识,他们从事研究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这些理念包括:(一)打破民族国家的界限,以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历史现象为研究对象。(二)整体观。将研究对象置于广阔的相互关系情境中来理解和考察。(三)互动观。将研究对象置于互动网络体系中,从互动来理解历史,强调互动者互为主体。(四)反对欧洲(西方)中心论。(五)力求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其中,“互动”是全球史研究的核心理念。有学者强调:“互动理念可成为匡正既往‘西方中心论’的利器,同时为书写新的全球史提供了多种思路和指南。”

  全球史的兴起至今已有30多年,综合各种研究实践,根据研究主题的大小,可将其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一)通史类全球史。这类著作多为教材或普及性读物,因此为广大读者所熟知。如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杰里·本特利和赫伯特·齐格勒的《新全球史》等。(二)区域性全球史。此类研究将某个或多个区域置于全球情境中来考察,强调区域体系以及区域间的互动关系,或者对不同地区进行比较。例如,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贡德·弗兰克的《白银资本》、米洛·卡尼的《世界历史上的印度洋》、彭慕兰的《大分流》等。(三)专题性全球史。即对同类现象或同一主题(政治事件、制度、性别、移民、贸易、技术、思想观念、生态环境、疾病等)进行全球史的专题研究。例如,大卫·阿米蒂奇的《独立宣言:一部全球史》、菲利普·柯丁的《世界历史上的跨文化贸易》、克莱夫·庞廷的《绿色世界史》、威廉·麦克尼尔的《瘟疫与人》等。(四)微观个案全球史。即以某个小地方、旅行家、商品、概念、国际组织等为研究对象,将其置于广阔的关系情境中,探讨其全球性或者考察其广域性的流动及其意义。例如,唐纳德·怀特的《世界与非洲的弹丸之地:冈比亚纽米地区的全球化史》、罗斯·邓恩的《伊本·巴图塔的冒险经历:一个14世纪的穆斯林旅行家》、托尼奥·安德雷德的《一个中国农民、两个非洲男孩和一个军阀:迈向一种微观全球史》、斯文·贝克特的《棉花:一部全球史》等。

  实际上,全球史学者即使对同一主题的研究也存在多种切入视角的选择。根据以往各种全球史研究实践,我们可以将全球史的研究视角归纳为六种。(一)中心—边缘视角。即在探讨世界/区域体系、贸易体系、文明/文化圈、区域关系等问题时,用中心、边缘、半边缘等范畴来分析不同地区的角色及其相互关系,如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二)跨文化互动视角。即在探讨广义全球化过程中的帝国扩张、远距离贸易、跨区域或跨民族的文化传播、国际移民等问题时,考察不同文化(文明)群体作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尤其关注文化异质性对互动的影响,如杰里·本特利的《旧世界的相遇者:前现代时期的跨文化接触和交流》。(三)交互比较视角。即以比较对象互为参照,不预设一方为标准来评判另一方,如彭慕兰的《大分流》。(四)生态环境视角。即从生态环境与历史事件、社会变迁的关系来解读世界历史中的问题,如艾尔弗雷德·克罗斯比的《哥伦布大交换》和《生态扩张主义》。(五)微观个案的广域性视角。即以宏观视野将研究个案置于广阔的关系情境中,研究时“眼高手低”,其结果“以小见大”,如唐纳德·怀特的《世界与非洲的弹丸之地:冈比亚纽米地区的全球化史》。(六)大历史视角。即把人类史纳入宇宙自然史的范围来考察,结合生物学和地质学来探讨人类历史在整个生物圈进化中的意义,如大卫·克里斯蒂安的《时间地图:大历史导论》。这六种切入视角,体现了六种不同的全球史研究路径,也可以说反映了当今全球史研究中六大风格各异的流派。

  全球史(世界史)在欧美的研究实践及学科建设表明,它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自己的研究队伍、研究领域、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新兴历史学分支学科。

  我国的全球史研究和教学刚刚起步。但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雷海宗、周谷城、吴于廑等老一辈世界史学者对宏观世界史的探索和理论思考,以及近年来得到充分阐释的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史学科奠定了坚实的学理基础。2004年,首都师范大学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全球史研究中心,并于2007年设立了全球史专业培养研究生。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的全球史研究主要还停留在西学译介和理论探讨阶段,实证研究成果屈指可数。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全球史反映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史学新趋势,肯定其学术创新意义和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全球史研究实践也表明,它以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互动研究和纳入中国史而区别于我们已有的世界史,是对后者的补充与完善。因此,我国学者应在坚持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基础上,积极从事全球史研究并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世界史学者应该承担起的使命。(作者:刘文明 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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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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