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靖亲情官司以“和为贵”
发表时间:2015-01-22   来源:福建法院网

  

  

  

  “和亲既康禄,贵子共贤孙”是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和贵楼经典内涵,体现了“和为贵”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其它土楼一样,是“大家庭、小社会”和谐典范,劝世人弘扬以和为贵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简某三兄弟等人与叔辈简某祥因和贵楼内的房屋归属发生纠纷。经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法庭的法官细致、耐心调解,双方秉承和贵楼倡导的“和为贵”精神,又重归和好。

  77岁的原告简某祥诉称,1951年,一家四口人在“和贵楼”内分得房屋四间。因原告于1955年外出工作,该房屋在父辈去世后,一直由侄子简某三兄弟管理使用。2013年5月13日,侄辈简某三兄弟签订平均分配协议,欲将诉争的房屋占为己有。简某祥认为,简某三兄弟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014年5月22日,委托律师向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简某三兄弟返还上述房间。

  由于涉案历史跨度大,涉及当时土地改革政策,土楼法庭本着对当事人和法律负责的态度,经过认真的调查、走访,并经三次开庭审理。2015年1月15日,不远千里赴到福建省泰宁县,来到年迈的原告简某祥家中,向其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分析诉争原因、进行法律释明,从情、法、理和和贵楼倡导的“和为贵”精神,晓之以理、动之于情地深入浅出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触动了原告亲情。原告同意让简氏三兄弟继续管理使用诉争房产,当场提出撤诉申请。

  这一场亲情官司,法官历经夏、秋、冬三季度的不懈努力,叔侄以“和为贵”又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王小伟
分享到: 
在线评论
用户昵称:   匿名 在线评论选件用户手册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验证码:           查看评论
留言文章地址:http://comment.wenming.cn/comment/comment?newsid=2877088&encoding=UTF-8&data=ACvmoAAAAAcAAHOGAAAAAQAq56aP5bu65Y2X6Z2W5Lqy5oOF5a6Y5Y-45Lul4oCc5ZKM5Li66LS14oCdAAAAAAAAAAAAAAAuMCwCFHXGM3eVP1JYo45R04ngf5uF6-NaAhQ_NqjJWH_IHUoMIS_aRdb3IpwHzg..
留言查看地址:http://comment.wenming.cn/comment/comment?newsid=2877088&encoding=UTF-8&data=ACvmoAAAAAcAAHOGAAAAAQAq56aP5bu65Y2X6Z2W5Lqy5oOF5a6Y5Y-45Lul4oCc5ZKM5Li66LS14oCdAAAAAAAAAAAAAAAuMCwCFHEIayNZ6uwk1WgSDsTt85i8eNjGAhQeaXGU1YvSttYMG4X1zzvng0MnnQ..&sitei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