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媒体采访看成找事添乱
发表时间:2017-02-27   来源:人民日报

  要摈弃那种媒体采访报道是找事添乱的不正确思想,能支持的要支持、能公开的坚决公开;新闻媒体也要尊重司法规律,准确、及时、全面、客观传播司法信息,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换为能理解、易接受的大众语言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也要增强奉法者的公信力,还要让法律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成为每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法治社会的形成、法律权威的树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院和媒体应形成法治合力。

  当前,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更高,司法需求更加多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需要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起传播有效权威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的责任。

  法院和媒体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本质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民之所呼、民之所盼,社会所需、社会所期,就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但鉴于职责不同,法院和媒体的工作各有侧重,在某些情况下,依法独立审判和新闻报道自由之间难免会出现冲突,这就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更要相互尊重对方所崇尚的职业价值、所秉持的职业规则。

  就法院来说,我们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要尊重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理解记者追寻事实真相的职业特点,摈弃那种采访报道是找事添乱的不正确思想,能支持的要支持、能公开的坚决公开,以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开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就新闻媒体来说,应当看到法院工作有其自身特有的规律。案件审理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审判中涉及的秘密必须严格保守,法官审理案件是依据法律和证据来裁判,而依据现有证据查明的法律事实可能与客观事实有出入,这些都需要媒体多些理解。

  面对涉法涉诉新闻舆论工作新形势、新挑战,法院和媒体更需携手并肩共同应对,既要努力追求新闻的真实性,又要提高新闻的时效性和可读性,为读者提供导向正、质量高的信息与服务。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通过公正裁判和公布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新闻媒体也需高度重视法院这座信息“富矿”的挖掘,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传播法律知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司法权威。

  作为人民法院,要立足办案,以一件又一件案件的公正审理,为新闻媒体提供丰富的宣传素材;新闻媒体也要尊重司法规律,向社会公众准确、及时、全面、客观传播司法信息,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换为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的大众语言,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传递法治精神。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在云南省高院媒体座谈会上说(记者 张 帆 杨文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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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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