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要“朝阳群众”参与
发表时间:2015-09-15   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称,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在反腐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反腐也需要“朝阳群众”。此文一经发表,便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众所周知,“朝阳群众”“西城大妈”都是对人民群众的泛指。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案件侦破、举报不法等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是群防群治的重要力量。反腐领域有没有“朝阳群众”?当然有。公开的报道显示,从中纪委到各省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接到大量群众举报,由此查处了很多蛀虫。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举报的案件在查办的腐败案件中占比不断攀升,这说明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参与者越来越广泛,打击越来越有力。

  反腐离不开“朝阳群众”。尤其是在现阶段,反腐已经从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猛击一掌”,发展到了更加注重制度化建设的“长效反腐”,这个时候更加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一方面,这是反腐走向深入的需要。现在,明目张胆为非作歹者少了,腐败的隐蔽性越来越强。一些腐败问题,穿上“隐身衣”,改头换面,不易被发现。人民群众是“老虎”“苍蝇”身边的监督员,任何蛛丝马迹都逃脱不了他们“雪亮的眼睛”,循着他们的举报往往能深挖蛀虫、精准打击,让腐败分子心惊胆战。所以说,“群众参与”就是反腐制度化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参与反腐也是广大民众的强烈意愿。反腐为的是惩治不法、铲除毒瘤、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反腐越深入、越彻底,政治就越清明,贪官墨吏为非作歹的空间就越小,民众的生活就过得越好。为什么一些老百姓甘愿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举报贪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腐败分子对老百姓的伤害最直接、最剧烈,而反腐能够为民撑腰,让老百姓有“获得感”。也不光是贪污财物,老百姓日常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吃拿卡要,遭遇的“奇葩证明”之类的故意刁难,以及常见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都在监督和举报的范畴之列。只要让人民的监督切实起效,党风政风就会长保清正。

  “民力可依,民心可恃,民智可用”。深入反腐不是哪一个机构、哪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执政党内部的事,而是一场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战役。它需要“朝阳群众”“西城大妈”,需要他们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让我们进一步降低举报的风险,拓宽举报的渠道、创造监督的条件,发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打一场人民反腐的歼灭战、持久战,叫腐败不敢露头。(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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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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