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误听”的遗失证明也是办事难
发表时间:2015-08-07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新华社记者李思远 潘强)近日,湖南娄底“老人补办老年证要派出所开遗失证明,派出所呼吁民政局多为民办实事”引起网络热议。记者调查,此系老人将要求去村(居)委会开证明“误听”为去派出所所致,然而网络上的怨声并未禁绝。不管是否“误听”,五花八门的证明正击中了群众心中办事难的痛点。

  表面上看,此次“办证难”是因群众“误听”,但正如该派出所信中所言,“我所也无法证明老百姓的证件有没有丢失”,如果没有“误听”而去村(居)委会开证明,村(居)委会就能证明百姓的证件有没有丢失吗?要求群众去一个实际上无法证明的部门开具证明文件,不管是村(居)委会还是派出所,这种要求的可笑与不合逻辑都是显而易见的。

  诚如当地民政部门所言,按照相关规定,补办老年证需要先登报挂失,或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开具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及街道乡镇两级证明,才能补办。而当地已经在具体操作中简化程序,仅要求补办人员提供社区(村)居委会证明便可办理。这既体现了当地部门急群众所急的必要努力,也足以说明相关规定不合时宜到连当地部门也需要简化变通的程度。试想这样的规定真要一板一眼执行起来,将给群众带来多少麻烦!

  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绝不只是前来办事群众的期待,也是相关部门办事人员的心声。派出所开遗失证明时给民政部门写信呼吁“多为民办实事”,正是这种心声的反映。毕竟,当办事人员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后,都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谁都可能成为不合理的陈规旧制的受害者。

  本届政府上任伊始,就将简政放权作为“先手棋”。两年多来,政府削减三分之一行政审批项目的目标已经完成。不过,放权仍未到位,工作推进不协调、监管服务跟不上等问题仍然存在,总体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穿鞋要合脚,施政也当利民惠民。既然像老年证这种,像派出所同志所说的“除了持证的本人其他人拿着也没有用”,那么,众多仍在给群众带来麻烦的办证陈规旧制,还要在群众的“吐槽”声中延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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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陶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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