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自觉:道德的前提
发表时间:2014-05-16   来源:人民日报

  对于道德,人们习惯于从现象来评价,这当然不无道理。不过,若从哲学角度来探究,则势必涉及道德的前提或者说道德何以成立的问题。如果对道德的前提缺乏追问,也许我们看到的一些“道德现象”只是虚假的,所谓的“道德评价”也要大打折扣。那么,道德的前提是什么呢?答曰:心之自觉。对这一问题的探究,也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在当下如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心之自觉,相当于王阳明的“良知之澄明”、禅宗的“明心见性”。但问题在于,心之自觉为何成为道德的前提?为了清楚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三类事例来探讨:一是一个懵懂的孩子或未开化的原始野蛮人在压根不知道何为道德的情况下,却凭本能碰巧做了“善事”,此行为是否可认为是道德的?二是一个人为了避免社会舆论和法律的惩罚抑或他人的报复而“规矩、和善”地做人,这种“规矩、和善”可否算得上道德?三是一个人为谋取私利而做“好事”,此类行为又当如何评价?无疑,若纯粹以外在现象或效果来考察,上述现象皆应归为道德范畴。然而,我们若对其加以反思,却未必如此。

  第一种现象很难用道德来评价。因为人们只有在觉知“什么是善”并按照善的规定去行动的行为,才称得上道德。对于蒙昧乃至无知者,他们根本不明白道德为何物,其行为完全受制于动物本能,而纯粹的动物本能是谈不上道德的。若以心之自觉来衡量,可称之为“蒙昧之心”。

  对于那些为免受社会舆论和法律制裁而“规矩、和善”的人而言,其表现出来的各种“善”的行为同样称不上真正的道德。因为他们的“规矩、和善”行为源自外在约束与惩罚,而非听命于内心良知的自觉行为。强制性的规矩固然可促使他们成为守法的公民,却未必能造就真正的道德。这种在内心并不真正认同道德的状态,若以心之自觉来衡量,可称之为“疏离之心”。

  对于为获取某种私利(如荣誉、利益等)而作出“善举”的现象,不是道德,而是缺德,这种虚伪行径乃是道德最大的“腐蚀剂”。“伪善”行为本身,表明他们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却利欲熏心、心为物役,以善为手段,与良知做交易,把道德仅仅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终将良知蒙蔽。究其根源,仍在于心的不自觉,在于“良知做不得躯壳的主”。若以心之自觉来衡量,可称之为“蒙蔽之心”。

  上述事例表明,真正的道德行为必须建基于心之自觉。心之自觉,既意味着要知道什么是道德,更意味着行为必须自觉听命于道德,不受制于他物、他人及外在环境,而仅仅以道德为最高目的。历史上那些以身殉道的仁人志士,明知自己的行为将给自身带来灭顶之灾,但为了大义仍然知行合一,作出牺牲的选择。这种选择,就是心之自觉,它凸显了“道德本身即为最高目的”的崇高信念,蕴涵着“人是目的,而非工具”的人文思想。

  与心之自觉密切相关的乃是建立其上的“自律”。“道德律令”从自己心田发出(即心之自觉),而自己又能以慎独的精神观照之、审视之并切实笃行之,没有高度的自律是不可能做到的。道德之所以高尚,就在于它本质上是一种自律行为,否则,人又何以凸显其伟大和尊严?在这点上,古今中外思想家的观念是一致的,儒家的“圣贤”、道家的“真人”、佛教的“菩提”乃至古希腊的“至善”品格,都是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上。当前,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追求的理想境界就是使人们达到心之自觉,以此祛除“蒙昧之心”、疏通“疏离之心”、涤荡“蒙蔽之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每个人心里安家。只有内化于心、心有自觉,才能外化于行、行有自觉。(海军陆战学院政工系 郭继民)

上一篇:
  • 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王荷月
在线评论
用户昵称:   匿名 在线评论选件用户手册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验证码:           查看评论
留言文章地址:http://comment.wenming.cn/comment/comment?newsid=1944556&encoding=UTF-8&data=AB2r7AAAAAcAAE5cAAAAAQAe5b-D5LmL6Ieq6KeJ77ya6YGT5b6355qE5YmN5o-QAAAAAAAAAAAAAAAuMCwCFDXcDq1W7BGreob06hnF9tWmgMb7AhQdATzSsTRxXkaI8yDPLAJY_636tg..
留言查看地址:http://comment.wenming.cn/comment/comment?newsid=1944556&encoding=UTF-8&data=AB2r7AAAAAcAAE5cAAAAAQAe5b-D5LmL6Ieq6KeJ77ya6YGT5b6355qE5YmN5o-QAAAAAAAAAAAAAAAuMCwCFA0IBf8yUjiFv_a_N9iogyTVQ1ZoAhR0a4H0pg65k9kANj8XzWArPZsxfg..&sitei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