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没有义务成问题食品投诉专家
发表时间:2012-02-27   来源:珠江晚报

  人民网日前针对“食品安全”展开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约有62%的网民因不知道到哪投诉,遇到了问题食品最终选择忍耐。3.2%的网民表示无所谓,只有35%的网友表示投诉。(人民网2月26日)

  遇到问题食品,该如何投诉?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回答起来却很难,目前我国食品由多个部门监管,这种多头管理确实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你投诉错了部门,问题就可能被“踢皮球”。投诉如此麻烦,很多人就选择不投诉,于是问题就被遮蔽。一言以蔽之,不知道到哪里投诉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职能部门工作上的不足。

  某网站从便民角度出发,向读者详细介绍了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该向哪个具体的部门投诉。网站列出的部门有农业部门、商务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质检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这种知识性的介绍固然有必要,但笔者以为,百姓没有义务成为“问题食品投诉专家”,百姓不知道如何投诉,本质上是投诉难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我们缺乏一个总体上协调投诉的机构,这反映出有关部门工作上的不足。

  处理投诉的理想模式,应该是百姓只需要打一个电话,至于百姓投诉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具体管辖,则由这个接待投诉的机构来分类处理。换言之,与其强调百姓应该在投诉之前先“对号入座”,不如强调特定职能部门负总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谁来负总责?从现有的共识和中央的精神来看: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在接待投诉问题上更有作为。地方政府有必要安排专门部门接待食品投诉,统一投诉号码,如同“公安机关三台合一”那样。目前食品投诉的电话号码五花八门,这不利于有效接待和处理投诉,因此,食品投诉也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电话号码。投诉低门槛、无难度,才有可能让百姓从“选择容忍”变成“零容忍”,才有利于打造安全食品防火墙。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负总责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而应该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在百姓眼前。另外,从服务型政府理念出发,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所谓的负总责,就只是一旦地方出现有毒食品等重大案件,地方一把手就应该被问责——这只是负总责理念的一个内容,除了要切实落实问责之外,负总责也应该着重强调服务。在服务上负总责,意味着将多头管理整合起来,将部门各自为战协调起来,给百姓创造一个不需要思考向哪里投诉的便利环境。(欧木华)

责任编辑: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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