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杂象需整治
发表时间:2011-05-09   来源:广西日报

  近日,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该方案强调,要通过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遏制非法网络公关猖獗势头,维护互联网的正常传播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对企业发展也大有益处。但是,近年来,一些“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投票公司”,在网上左右网民情绪和声音,在网上制造事端诋毁竞争对手。网络不良风气的萌生,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恶意破坏,控制裹挟网民声音试图形成一种无法用法律规制的力量,则已不是一般的破坏。 

  今年全国两会上,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一份提案,列出了“网络水军”的五大危害:协助客户企业肆意攻击、抹黑竞争对手,助长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破坏诚信经营的大环境;败坏商业竞争氛围,可能会使某个行业、民族品牌声誉遭到严重侵害,影响左右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和信任;通过人为制造的网络热点事件,扭曲网络舆论,让网民在不知不觉中充当其炒作的“托儿”或者“打手”,愚弄网民的同情心、正义感;为了“吸引眼球”、“搏出位”,故意采用反社会、反主流、谩骂侮辱、黄色下流等方式制作和传播信息,误导网民及社会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破坏社会诚信,让人们对网络信息难辨真伪,使网络信息可信度降低。 

  网络不正当竞争事件层出不穷,飞短流长弥漫,互联网成了一些人的江湖,如若不予重视,依法治理,不良的网络情绪和冲击势必愈演愈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整治“网络水军”,消除网络丛生杂草,确保网络的健康运行和谐发展,已刻不容缓。 

  引导约束网络上暗涌的一些“江湖习气”,必须坚持“从网络来,到网络去”的思维。关键的一点,就是各部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清除“迷雾”、“毒素”,对一些忽然而起聚集的热点事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调查,第一时间公布,让网民和社会能够及时了解到事实真相,不被蒙蔽,民意自不能被“网络水军”捏造左右。 

  相关政府部门适应网络管理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公信,赢得民心。网络的特殊性,使得网络舆情纷繁复杂,真假难辨。既然“网络水军”能够搅混一“网”春水,政府应急公关和有关监管部门也须善用网络信息技术,既在现实社会中增强公信力,更在虚拟网络世界树立权威。 

  可以想见,随着网络整治工作的强势推进,人们对网络乱象的认识分析能力也会逐步提高。还网络本真面目,为时不远。(司马童)

责任编辑:李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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