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社会组织正能量:“松绑”不“松懈”
发表时间:2012-10-23   来源:人民日报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比上年增长3.7%;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99.3万人。

  □全国共有社会服务业机构129.8万个,比上年增长2.3%。社会服务业增加值245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占第三产业的比重1.2%。

  □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322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3%。

  ——摘自民政部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

  最近10年,是我国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的10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趋势。而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其中至关重要的方面。

  打通“微血管”

  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有一个名为“宠爱有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专门收容、救助流浪小动物。自2009年建立以来,已经收养了200多只被遗弃的小动物。但是,因为社会组织登记需要挂靠业务主管单位,找不到“婆家”的“宠爱有家”始终不能取得合法身份,运转起来面临重重阻力。

  2011年10月,顺德主动打破社会组织“双重管理”格局,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规定除民办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必须由政府部门实施前置审批外,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这让“宠爱有家”的志愿者们欣喜不已。

  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与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紧密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和分配方式等日趋多样化,社会公众不再满足于政府所提供的“标准化”社会公共服务。

  面对社会需求多样化、多方面、多层次的特点,社会组织逐渐代替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分担了一部分职责。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获得了政府的认可,社会组织越来越深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微血管”。

  今年两会期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正在成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非常重要的载体。

  放手练游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86岁的汤大爷,已瘫痪卧床5年,全靠年迈的老伴照料。前不久,老伴不小心摔跤,在医院一躺就是两个多月。正在一筹莫展时,护工小林及时上门,每天两小时洗衣做饭照顾老人,还经常推着汤大爷出门兜风,让老人感激不已。

  汤大爷是西湖区对失能老人提供免费服务的受益者之一。2011年,西湖区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团队,在全区老人中筛选出近3000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同时,经过评估、招标,确定5家社会服务机构,按每小时20元的价格购买服务。为此,西湖区财政共支出3000万元,为近3000名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了免费养老服务。

  社会组织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领域内服务需求、矛盾协调需求等大增,政府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使公众实现有组织、有秩序地表达个人利益诉求。在扶贫济困、环境保护、文化教育、救灾救急等领域中,社会组织完全能够承担起政府“好帮手”的角色。与此同时,社会组织还可以依靠建立公共空间的社会协调机制来化解各种矛盾。

  “成为小政府,就必须建设大社会。但是政府需要社会,并不意味着社会就能天然地承担起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广东省政协曾经对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做过一项调研,结果显示,全省有能力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仅占15%。

  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还存在着诸如数量少、类型不全、发展水平不均衡等问题,社会组织内的分工与合作、行业自律、部门文化、行为规范等方面均存在不足。因此, 在社会组织能力尚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如何让社会组织“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成为各级政府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松绑”不“松懈”

  从2011年开始,北京市宣布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大开绿灯。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批全部放开,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一条龙”为社会组织办理登记业务,彻底解决“找主管单位难”的问题。

  此外,民政部门还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承诺制度,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和开展活动提供包括法规政策支持在内的全方位服务。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表示,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突破,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建设的活力,由此将得到充分释放。

  从2011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10多个省市已经陆续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上先行先试,采取各种方式突破双重管理的障碍,除个别仍需前置审批的少数类别外,对所有社会组织实行民政统一直接登记。这大大降低了社会组织合法化的门槛,为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并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提供了体制保障。

  从管理上为社会组织“松绑”,这为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发展创造了更大空间。然而,“松绑”并不等于“松懈”,为了保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不走形、不变样,仍然需要政府的指导和监管。

  北京市按照“宽审批、严监管”的原则,通过降低登记门槛、加强后续执法、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情况进行评估,建立社会组织等级管理体系,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管理和监督管理。

  作为连接政府和民众的桥梁、纽带,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后续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活力。政府也要尽快弥补监管漏洞,制定科学严密的行为规则,保障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运行,推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记者 彭 波)

责任编辑: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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