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罔顾亲情独占拆迁款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解多年难题
发表时间:2016-02-03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将过世父母的宅基地登记在自己名下,获得拆迁款32万多元,后被兄弟姐妹起诉要求依法继承,但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了保证判决得到履行,法院后依法将其一套房屋拍卖,但其仍然占据房屋拒不腾退。近日,北京通州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将年近七旬的李某霸占五年的拍卖房屋予以腾退。

  家住通州区的李某,现年68岁,有兄弟姐妹共七人。2004年,李某所在的通州区某村进行拆迁,李某私自将其父母的宅基地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领走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27 166元。后李某父母去世,李某的兄弟姐妹到法院就该拆迁款提起法定继承诉讼。通州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给付原告三十余万元。在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法院于2010年依法将李某的一套价值三十余万元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后该房屋被竞买人崔某依法拍得。

  在房屋被拍卖后,李某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一直霸占拍卖房屋,甚至让自己女儿一家住进拍卖房屋。房屋竞买人崔某眼看自己高价购买的房屋被他人占有,无法入住,就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州法院执行庭法官对李某拒不腾退房屋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释法讲理,普及基本的执行法律常识。但李某态度蛮横,无端指责法官。后执行法官决定强制腾退李某非法占有的房屋,在张贴腾房公告时,李某发现房屋要被腾退,情绪波动巨大,身体突然出现异常情况。此后,顾忌李某的身体状况,该房屋一直到2015年7月份仍旧没有腾退。

  为了保障房屋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通州法院法官多次研究强制执行的可行性,并到房屋所在地进行了解情况。经过周密的部署,从医疗保障到财物清点,从搬家公司的联系到给被腾退人住房的租赁,执行法官们做了详细的准备,并在强制执行现场,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整个腾退过程,确保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执行当天,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家人发现房屋正在被强制腾退,大闹现场,被执行法官请上了救护车,避免出现身体突发情况。看着居住多年的房屋马上就不属于自己了,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请求法院保留房屋并愿意用三十万现金购买,但已然不复可能。

  通过该案,我们看到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行为是不可取、不可为的,那些企图通过霸占房屋而获取房屋所有权或拆迁补偿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尊重法律,依法履行法院裁判,做一个爱法、知法、守法的好市民! (作者:李文科 联系人:郑义)

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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