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听民声)创新形式共致富 毛薯卖出"肉价钱"
发表时间:2012-03-0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3月6日电(记者程群)“别看这毛薯不起眼,它现在的身价和猪肉已不相上下。”记者在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宇鸿农业专业合作社采访时,合作社理事长陈元慧端出一盘热腾腾的毛薯让记者品尝。

  陈元慧告诉记者,2011年,他们夫妇俩带着几百公斤毛薯到上海参加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不到两小时,所有的毛薯被抢购一空,每公斤毛薯卖到24元的高价,不少农产品批发商还和他们签了订单,提前预订来年出产的毛薯。

  今年55岁的陈元慧一直有个心愿,希望能带动全村人一起致富。2010年,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他与钦州市那蒙镇平福村村民共同成立了宇鸿农业专业合作社,他出任合作社理事长。在其带领下,平福农业生态园随即建立。

  “在实践过程中,大家认识到只有规模经营才能出效益,于是我们开始探索用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陈元慧说,他以每年700元一亩的价格从农民手中租赁土地,同时聘请农民耕作,按月发放工资,年底按入股土地份额进行收益分红。“通过这种创新的合作形式,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逐步实现从个体耕作向规模经营转移。”

  记者采访时遇到正在田间劳作的村民陆玉莲。她告诉记者,她家的5亩土地已经以入股形式加入合作社,2011年从合作社拿到土地收益与分红共计4150元。“我每月工资2000多元,一年总收入近3万元。这比之前我们全家的收入翻了一番。”

  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推进,规模化经营效果开始显现。在平福农业生态园里,记者看到连片的温室大棚里种着绿油油的蔬菜,低洼处的水塘里养着青鱼、草鱼、泥鳅鱼,平整的土地上种植着马铃薯、淮山、木薯等当地特色农产品。

  “合作社统一购买种子、化肥,全程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由合作社负责。”合作社每年还会组织人员去外省进行产品推广,同时还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

  钦州市农业局局长黄开宏介绍,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公司+合作社+社员”的形式,与市内外销售商建立稳定的合同购销关系,社员可享受合作社销售网络服务,真正把蔬菜生产、包装、加工、销售连成一体,确保产品销售畅通,提高了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益。

  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陈元慧了解到由于大人外出打工或在田间劳动,农村家庭的小孩基本无人看管。“基于现实,我们决定创办一所幼儿园。”2009年,一所占地500平方米的幼儿园正式建立,30多名农村小孩有了读书的场所。

  2010年清明节前后,合作社土地里的100多亩冬种马铃薯成熟了,陈元慧把首批采收的马铃薯全部无偿送给当地中学。他说:“应该让更多人分享到共同致富的成果。”

  陈元慧说:“合作社将在今年兴办两个工厂,主要从事农产品的深加工,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这样既能提高村民的收益,又能解决村民的就业难题。”

责任编辑: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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