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电视台与广告商保持距离
发表时间:2011-11-17   来源:中国文化报

  11月9日,贵州茅台集团以4.43亿元的高价拿下了央视2012年广告“标王”称号。据悉,央视2012年广告预售总额达到142.58亿元,投入较多的企业主要是金融业、汽车业、家电业、电子商务行业等。

  央视广告招标引起了人们对于电视台和广告的关注与讨论。此时,看看其他一些国家的“国家级”电视台与广告商的关系,也许能带来启示和思考。

  韩国:电视台介入广告营销引争议

  继韩国MBN、JTBC、CSTV、Channel A四大频道纷纷宣布成立各自电视台所属的广告营销公司之后,10月27日,韩国私营电视台SBS宣布即将成立独资广告营销子公司。MBC电视台将在今年年内建立其广告营销机构。韩国三大主流媒体之一、公营电视台KBS电视台也于日前表示,该台有关领导正在就设立广告营销机构的方针进行商讨和确认,预计不久也会成立相关机构以应对竞争。

  广告是SBS、MBC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应韩国电视通讯委员会的要求,其广告一直以来都是委托给韩国电视广告公社代为营销管理。电视台相继介入广告营销领域、表示要收回广告营销权的状况引发韩国社会的广泛担忧,被舆论称为“钱的战争”。一些人认为,为了增加广告收入,这些背后本就有着大靠山的大型电视台开辟广告业务的做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这一做法可能会严重威胁中小型媒体的生存,导致媒体行业圈生存环境的恶化。此外,业界还担心这一做法会带来电视节目质量、数量上的缩水以及观众选择权的变小等副作用。地方民间广播电台的劳动组织协会表示,SBS等作为担负着社会责任的大型电视台,竟然和综合频道联合起来进行广告强卖,这是一种足以让其颜面扫地的行为。11月1日,韩国各地9个民间电台劳动组织的委员长来到SBS,削发表示抗议。11月2日,40余名来自“全国言论劳动组合”“媒体行动”等社会组织的成员聚集在韩国首尔的MBC电视台前,反对其建立广告营销机构的计划,希望其担负起一个公营电视台应尽的社会责任。

  面对社会的担忧和抗议,韩国电视通讯委员会会长崔士忠于11月2日在韩国国会召开的会议上说,不能确定MBC等电视台直接介入广告经营是否会造成电视广告行业的大混乱,但MBC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因为目前还没有这个领域的相关法令。一些专家由此也对韩国在广告行业的立法空白大加指责,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完善立法,规范电视广告行业。韩国忠实大学教授金民基表示:“电视台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一旦介入广告营销业务,很难避免电视行业不断商业化的现象。高品质的纪录片等收视率较低的节目会因为广告收益问题而渐渐减少甚至消失,观众的选择权也会越来越小。为了保证电视台的公共服务特性及保持舆论的多样性不受损害,国会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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