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聚焦:旭日阳刚仍将走在“春天里”
发表时间:2011-02-15   来源:中国文明网评论综合

 

    事件回顾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由于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走红网络,并作为兔年央视春晚舞台的草根力量,摇身变成受追捧的草根歌手。2月10日旭日阳刚的经纪人收到了《春天里》原唱者汪峰方面打来的电话,被明确告知旭日阳刚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

    翻唱《春天里》而一炮走红,现在却因为著作权纠纷有可能无法演唱《春天里》,这种结果还是令人倍感纠结的。但这种争议,某种意义上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毕竟维护著作权是现代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现在,社会公众或会担心:离开了《春天里》这首沧桑又表述现实的歌曲,旭日阳刚今后还能否继续演绎自己的春天?

 

    旭日阳刚仍将走在“春天里”

    从理性角度分析,旭日阳刚不能再唱《春天里》,势必会对其今后发展形成一定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符合或适合这两名农民工歌手演唱的歌曲还有很多,离开了《春天里》,还会有更多的“春天里”来演绎他们的生活和感受,也同样能引起人们的心灵共鸣。

    在我们的社会里,真正关心和关爱这一农民工组合的人还有很多。这一著作权争议之后,已有不少音乐人主动要求为旭日阳刚写歌,更有热心的“钢镚儿”给他们发来自己创作的歌曲,这足以说明,不乏真正支持他们、力挺他们的热心群体,这也正是保证旭日阳刚继续走在春天里的前提。 [详细]

 

    自己的春天不能靠别人

    同情心不能滥用。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倾向:只要是弱势群体,不论他们做得对或错,总能得到同情、得到支持。但弱势本身不是违规的理由。因为同情而破坏了规则,最终将一无所获。

    作为原创者,汪峰无可争议地拥有这首歌的版权,如何处置作品的版权,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干涉。“旭日阳刚”刚开始只在网上演唱,不涉及任何商业利益,汪峰邀请他们参加自己的演唱会,并授权他们在春晚的舞台上演唱,这是汪峰的自由;但是现在这对组合已经开始了商业演出,这时再翻唱他人作品,不仅有违商业道德,而且涉嫌侵权。汪峰制止对方的翻唱行为,并没什么不对。

    每个人的春天只能靠自己去创造,靠别人是不成的;而那些给我们带来春天般感受的原创者的权益,理应受到所有人的尊重。[详细]

   

    反思:旭日阳刚占据舆论优势在于一种弱者的伦理

    大众对旭日阳刚的印象来自他们光着的臂膀,劣质的麦克风,以及他们的农民工身份。在他们身上,维系了大众对弱者的感动与怜悯。当他们离开了地下通道,当感动与怜悯已经耗尽,他们的偶像效应也就随之消失,大众今后要获得类似的感动,就必须前往各大城市的地下通道,去挖掘新的《春天里》。

    让旭日阳刚占据舆论优势的是一种“弱者的伦理”。只要涉及弱者,正义感作为一种普遍的真理或是万能的武器,就会成为最好的辩护。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无论是弱者和强者,正义的社会所要做的就是提供均等的机会。

    “弱者伦理”具有先天的正义优势,它立足于“性本善”。此间,旭日阳刚的支持者所聚集的是感性的力量,他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汪峰提出了类似于施舍一样的道德要求,而忘却了法律规则。

    无论是汪峰还是旭日阳刚,他们的劳动需要获得我们的尊重。[详细]

责任编辑:王 跃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