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网格化 问责链条化 约谈机制化
发表时间:2016-10-27   来源:人民日报

 

制图:张芳曼

  核心阅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重点修订了法律责任,拓展了追责范围,细化了追责情形,加大了处罚问责力度,这彰显了党和政府保证食品安全、捍卫人民身体健康的决心。在具体实施层面,“最严肃的问责”是如何追究责任的?又该如何厘清职责,明晰边界,真正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请看记者调查——

  各个环节全覆盖

  杜绝问责随意、不规范现象,问责的领导层级更高,责任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会被问责

  2015年12月,曲靖市某乡镇内一农业庄园擅自酿酒发生安全事故。经查实,该公司并未获得酒类的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任何生产经营酒类的合法证照,也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发生后,除了对公司负责人进行追究外,还对6名相关干部进行了问责,涉及到多名科级干部,并责成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做出书面检查。

  “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问责的范围更广、内容更细,问责的领导层级也更高。”一位一线执法人员表示,“问责不再是我们基层的事,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分管食品安全的乡镇领导等都有可能被问责。”

  “新《食品安全法》对问责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违反规定,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进行虚假宣传等都会被问责。”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管局纪委书记吴吉芳告诉记者,“就比如说,几年前,一个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被问责的都是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等。而现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等都会被纳入到问责范围内。”

  监管职能三合一

  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机构和职责,解决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在过去,食品安全的监管链条上,涉及食药监管、工商局、质监局、卫生部门等多个部门。去年,云南129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机构和职责的“三合一”整合,过去分散在工商、质监、卫生的部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中到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合一”解决了多头监管、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一系列问题,却也让基层执法人员“身兼数职”,工作业务量急剧增大。

  “基层工作压力太大,部分执法人员现在怕被人问责,也怕问责别人。”曲靖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坦言问责基层一线的难处,他给记者算了一下,“在辖区内,一个监管人员直接面对的市场主体就有500多户,很容易存在监管死角,可一旦出问题,就是监管不到位。一问责,基层工作人员很容易有情绪,认为是‘背黑锅’。”

  “新《食品安全法》有些条款的处罚起点很高,像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云南很多地方还很落后,有些时候发现一些小经营户卖了过期商品,但这些商户全部身家都还没有5万元,如果完全按照标准,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如果不依法处罚,最后追究起来,还是我被问责。”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食品和农村自办筵席历来就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大的‘短板’。新《食品安全法》虽然对相关违法情形有处罚规定,但并没有细则,导致无法落实,到了最后,‘板子’还是会打到干部身上。”吴吉芳说。

  厘清职责重落实

  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地方政府责任意识

  不久前,吴吉芳在去乡镇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一个月饼生产厂并未按规定存放食品,辖区基层市场监管所责令整改后,该厂仍未整改。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吴吉芳立即约谈了该镇分管领导和直接监管所领导,并责令该辖区监管所督促整改。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曲靖市研究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实施意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约谈及问责办法(试行)》,正式建立起了约谈问责机制。“约谈和问责机制的建立既是一道紧箍咒,也是一种提醒。哪一种情况问责谁、怎么问责都清清楚楚,才能消除我们基层干部的‘背锅’心理。”曲靖市政府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缪应虎说。

  另一方面,针对基层一线人员身兼数职、难以兼顾的问题,缪应虎告诉记者,新文件的出台,将促进基层监管机构和一线执法机构的建设,基层一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将占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编制的70%以上,各地还将根据本地监管任务实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协管员。

  同时,曲靖市政府还将和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县、乡、村再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地方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权重。“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一定要加强,厘清部门职责,明确事权划分,明晰监管边界,才能真正保证责任落到实处。”缪应虎说。

  摸清执行的难,找准职责的边(短评)

  食品安全工作,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切实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然而一说起“问责”,基层执法人员也有很多难处。食品从业者的门槛低,标准和要求却高,这个矛盾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难题”,而一线工作人员恰处于这个矛盾中心。在过去,很多地方问责相对比较随意,问责基层比较多,有“交差应付”的嫌疑。现在从严问责当然好,但必须明确“如何问责”“责任怎么划分”。

  问责要严起来,还需实起来、细起来。只有真正确保责任追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才能形成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执行力的问责机制。也只有将责任划分落实落细,明晰从政府到个人的权责边界,才能保证问责的公平和有效,真正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基层执行的主动性……(记者 李茂颖)

责任编辑:朱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