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热议“舌尖上的安全”:惩罚用重典 问责追到底
发表时间:2014-03-10   来源:新华日报

  “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 ,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江苏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纷纷聚焦食品安全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集团董事长周善红认为,建立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是改变现状的关键所在。《食品安全法》虽已出台,但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法律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厉,犯罪成本太低。现行法规规定最高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罚款上限太低,处罚力度不够。

  “应提高法律的严厉程度和打击力度,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到贩毒吸毒犯罪高度。”周善红表示,对食品安全罪的犯罪分子要用重典,提升犯罪成本,让违法者不敢冒险。他还提议,把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合并,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部或食品安全局。省以下各级设下属管理局,统一管理、协调分布在各部门的管理、检测机关。

  “去年我们在某市办理地沟油案件时发现,这个地沟油都是猪的内脏,有些还是病猪宰了炼油,然后专门有人收购。”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说起治理“地沟油”所遇尴尬:该案被查获后,他们找到负责监管的基层兽医站,而兽医站归农业部门管,再去找农业部门,对方很委屈,说自己在帮食品监管部门干活,活都干了,你们反过来还要罚我们,你们处罚不当。

  “最后这事我们只追究极个别人。”徐安颇为无奈。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我们没有明确到底谁来监管。

  利益驱使是主因。生猪屠宰的监督放在兽医站,兽医站为什么愿意干?因为可以收钱。徐安说,一头猪盖个章就可收钱,好处他要得,但查到问题时,就不负责任。

  解决食品安全管理难,必须理清各个部门职责,不能出现“九龙治水”的局面。一只猪从饲养到上老百姓餐桌,涉及多个部门:农业、商务、畜牧、工商……这中间就会存在“结合部”,有时就会出现没人管的局面。徐安说,国务院已成立食品管理办公室,各省也都在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与法律边界。今后,检察院将联手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部门发现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和我们通气,我们会对需要调查案件迅速组织调查。”

  全国人大代表、经济日报社社长徐如俊有次去山东考察,发现当地蔬菜采用原产地管理,监管进入农民蔬菜大棚,全程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应该学习这样的经验。

  他说,对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地沟油,关键要靠专项治理,形成高压态势。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找不到负责的人或部门,那就该问责领导,“层层往上追,不能往下走”,更不能不了了之。

  作为食品领域专家,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大学副校长金征宇表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食品领域的问题,它跟环境问题息息相关。环境会对食品原料产生负面影响,像土地污染导致粮食受到污染。因此,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任务非常艰巨。(记者 成岗 范杰逊 刘颖)

责任编辑: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