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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好人
詹红荔
上榜理由
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在少年审判岗位上经历了9个寒暑,用浓浓大爱给了那些在生命的寒冬里走错了路的孩子们以冬日暖阳般的温暖与温馨。她是詹红荔,“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20年来,她审结的未成年犯罪案件487件,涉及1120名“新生少年”。2013年,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詹红荔:“折翼天使”的法官妈妈
来源:中国文明网    发布日期:2013-08-29

  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在少年审判岗位上经历了9个寒暑,用浓浓大爱给了那些在生命的寒冬里走错了路的孩子们以冬日暖阳般的温暖与温馨。她是詹红荔,“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20年来,她审结的未成年犯罪案件487件,涉及1120名“新生少年”。

  詹红荔认为,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她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在长期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实效。

  失足少年就读难、就业难,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为此,詹红荔努力推动建立少年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她积极奔走呼吁,建议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流疏导处理,能行政处罚的,不移送起诉;能附条件不起诉的,不移送审判。让一时失足的孩子,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妥善、及时的处理。

  詹红荔常说,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身为少年庭的法官,永远要在细节上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她办案的过程总能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双方坦诚相见,没有一件引起矛盾激化。多年来,在詹红荔的努力下,像这样矛盾尖锐而以和解告终的案件有40多起。

  在詹红荔眼里,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

  面对越来越低龄化的犯罪现象,家长揪心,老师担心。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犯罪,詹红荔主动走出法庭,走进学校,深入社区,融入家庭,创建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

  为了更好与青少年沟通,詹红荔还学习了大量的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知识,开通了“维权热线”、“QQ在线”,为他们释疑解惑。

  为了让失足少年尽快回归社会,詹红荔与社会各界联动,创立了一条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新机制,先后帮助315名失足与问题少年重返课堂,为75人找到了工作。

  为了孩子的自尊,她从不把回归社会的少年称为少年犯,而是亲切称他们为“新生少年”。她还组建“新生少年队”,经常带领他们开展公益活动,让他们在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中,学会了感恩,体会到责任,看到自身价值。今年,在詹红荔倡导下,延平区设立了“失足少年救助基金”,为无家可归、没有收入来源的少年求学、返乡、学技能提供帮助。(供稿:中国文明网福建站)

网友评论
“法官妈妈”是许多未成年犯和新生少年对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法官詹红荔的称谓。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0年来,她不仅兢兢业业地完成庭审工作,更将大量心血倾注在关爱、帮扶失足少年上。20多年来她始终坚持“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承诺,怀着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追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少年审判工作的始终,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詹红荔不仅是群众信赖的好法官,更是群众爱戴的好党员、好公仆。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与要求,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福建    2010.05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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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红荔,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先后作出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2010年5月入选“中国好人榜”,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13年入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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