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上再出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表时间:2018-05-29 来源:《党建》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历史高度,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部署,昭示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政治品格,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重整行装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的新答卷。

  新起点上再出发,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方向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大问题。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目的,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协助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准方向、明确遵循、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必须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承担起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重大责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站稳群众立场,从思想和灵魂深处贴近群众,切实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当好人民群众的勤务员,真正让群众满意。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在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上同向发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始终坚守党章和宪法赋予纪委监委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统筹用好党纪与国法“两把尺子”,做好党章宪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

  新起点上再出发,必须切实强化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思路和布局的重大创新,彰显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对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特别是要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从党组织中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新起点上再出发,必须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开启了从试点探索向依法履职全面深化的新阶段,改革真正进入“深水区”。山西作为先行先试的省份,我们要聚焦学习贯彻监察法,对表对标、深化实践、依法监察,提挡加速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对表监察法的根本遵循,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通过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改革实践,进一步丰富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实现途径和形式,以制度化保证常态化长效化。对表国家监察全面覆盖,在实现派驻监察和乡镇监察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派驻或者派出的授权方式、授权程序和管理机制,推动国家监察体系拓展延伸。对表依法行使监察权限,着力研究解决监察权的运转堵点、行权盲点,修订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制度体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以更加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监察权依法高效运行。

  新起点上再出发,必须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改变党内政治生态,成效有目共睹,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查找新表现、摸清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纠隐形变异、改头换面、错峰送礼、规避监督等行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高度重视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监督问责,坚决整治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群众意见大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和事。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等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在紧盯“关键少数”上下功夫,注重破立并举,既讲法治又讲德治,督促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立政德,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新起点上再出发,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增强震慑遏制效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切实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激发干部积极性。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铲除领导干部被“围猎”这个腐败污染源,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

  新起点上再出发,必须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腐败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水火不容,必须下大气力集中治理。以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为重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对胆敢向民生、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的决不手软,对在征地拆迁中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吞挪用补偿资金的决不客气,对基层站所街道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决不留情,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突出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严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款项等行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监督和纪律保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职责定位,把握政策界限,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加大督办问责力度,对涉黑涉恶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重点督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伞”不拔的严肃问责,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真正让干部有敬畏、群众有信心,厚植党的长期执政的基础。(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任建华)

责任编辑:杨 志
中国精神文明网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