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红,女,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靳岗街道坡村村民,南阳市金正珠宝公司职工。2014年被评为“南阳市第三届道德模范”,2014年10月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3年9月4日上午,刘传红和职员小赵一起到郑州珠宝城进货,在卫生间如厕时发现厕所的衣物挂钩上挂着一个黑色塑料袋,经查看发现内有黄金首饰共有2000克,价值70余万元。刘传红在苦等失主未见后遂托珠宝城卖场经理贾银娟代为寻找失主,后将这些黄金首饰归还了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