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花,女,阜宁县芦蒲镇临黄村七组村民。1998年10月,王花丈夫遭遇生产事故,失去了双臂,只有小学文化的她独自撑起这个家。她每天起早贪黑干农活、做家务、带小孩,照顾丈夫和患病的公公、婆婆。为增加收入又照顾好丈夫,2008年7月,她学驾驶并置办了一辆农用货车,带着丈夫去打工挣钱,虽然年收入只有1万多元,但家庭充满了欢乐。王花“背着丈夫去打工”的感人事迹多次被《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盐阜大众报》等媒体报道,当地群众称赞她为“最美媳妇”。2017年2月,王花当选“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2017年12月,被评为第五届盐城市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