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控制后相关歧视问题要重视
日期:2020-06-14
来源:光明日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相关的歧视问题却日益凸显。笔者认为,新冠肺炎相关的歧视目前主要存在两种,第一种是新冠肺炎本身的歧视,涉及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和康复者的排斥;第二种是针对来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地湖北省的人群的歧视。

  歧视的存在会给受歧视者带来痛苦和困扰,极大地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根据既往对于传染病(艾滋病)和非传染病(如精神疾病)的大量研究,歧视会危害相应人群的心理健康,降低他们的自尊,影响疾病预后,还可能会引发地域矛盾,不利于人民团结。另一方面,歧视还会造成人们由于担心被贴上标签而抗拒就医,这也会对疫情的防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加重社会经济负担。因此,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减轻新冠肺炎相关歧视都迫在眉睫。

  目前在我国降低新冠肺炎相关歧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尚未建立保护疾病康复者和相关地区同胞在复工复产阶段免受不公正待遇的法律法规。

  部分新冠肺炎康复者和湖北地区同胞在求职、工作和租房等方面遭受了很多阻碍和歧视,有的企业规定不录用湖北籍员工,甚至还出现了湖北籍员工返岗被无故解雇的情况;新冠肺炎康复者还遭遇了出院后个人信息被曝光、网络暴力,被谩骂侮辱等情况。但是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处罚这类歧视行为,使得受到歧视影响的人群在面对不公正待遇时缺乏合法手段保护自己。

  新闻媒体的报道缺乏指导规范。

  根据既往歧视相关研究,在现在信息化社会,新闻媒体对于歧视的形成往往有着难以估计的巨大影响。在疫情早期,为了有力地抗击疫情,新闻媒体对于新冠肺炎的严重程度进行了大力宣传,包括后续的超长潜伏期、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后复阳病例都进行了反复地报道;除此之外也曝光了很多不配合防疫工作而造成病毒传播的个案。虽然宣传工作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进行,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助长了人们在相关科学知识掌握不足的情况下的恐慌心理,并且更容易把新冠肺炎与道德低下、不负责任等负面印象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加重了相关的歧视。

  大众对于新冠肺炎相关科学知识掌握不充分。

  由于新冠肺炎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传染病,民众对其理解仍存在一定误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于康复者和相关地区同胞的盲目恐惧和排斥。

  目前尚未形成对于新冠肺炎康复者出院后回归生活的规范有力的心理支持服务体系。

  新冠肺炎是影响范围极广、感染后有些患者症状较为严重的传染病,患病经历对于患者原本就是是一个应激事件,出院后相关的歧视又会进一步对他们生活产生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导致康复者出现各种心理问题,亟须相应的心理支持和治疗。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应对大范围传染病过后康复者回归社会的心理支持服务系统。这可能导致康复者在经受排斥和歧视产生心理问题时无法排解,找不到合适的求助途径,甚至进一步发展出如自伤、自杀等极端行为。

  因此笔者建议:应科学实践防疫、复工政策,健全相关法律,保护康复者和相关地区同胞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全面解读并及时调整防疫和复工政策,避免大众对一些政策的误解,应充分考虑拟实施政策的利弊,以免因粗暴地执行强化了群体间的对立,助长偏见和歧视。同时还要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科普,出台相关事件报道规则指南。

  此外,应加强相关心理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施行相关干预措施。政府及社会要采取科学的帮扶干预措施,积极关心康复者及相关群体的精神心理健康,对有较严重精神心理问题的对象进行主动发掘及干预,如对于出院患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的随访,成立线下新冠肺炎康复者团体心理辅导小组,让组员分享彼此的经历,提供相互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正常生活。另外也可通过设立心理热线或建设相关的网络心理服务平台,提高此类人群的社会支持及心理卫生服务的可获得性。

  总之,消除新冠肺炎相关歧视,不仅能够减少歧视对患者的损害,减少对相关区域的隔离,也能够更好地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的发生,更好地促进社会的恢复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 陆林) 

责任编辑:贺 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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