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佳康 2月13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称,为提高引进节目质量,扩大高清节目源,应优先引进高清版本的境外影视剧;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而且不得引进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百分之二十五。此外,通知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境外影视剧播出国别比例的管理,避免个别电视频道在一段时期内集中播出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影视剧。 慕容认为广电总局出台的政策十分必要,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首先,对境外电视剧做出必要的限制是扶持国内电视剧发展的需要。众所周知,电视台是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对引领文化发展潮流,倡导积极健康的道德风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影视剧行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影视剧制作、市场营销、剧本水平等方面,因此有必要优先发展国内影视剧,在播放频率、播放时段、资金、税收政策、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与支持。 其次,对境外电视剧做出必要的限制是弘扬中国文化,保障文化安全的需要。“保障文化安全”已经被提升到战略高度,“文化”主要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现实范畴。当今世界,在文化领域,种类更加多样,细分更加具体,特色更加鲜明。同时,在文化领域也表现出鱼龙混杂、精华与糟粕共存的现象。每个时代都有他丰富多彩的“文化”,主要展现的是那个时代的特色。影视剧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对营造社会健康的文化氛围、塑造道德新风尚具有重要作用。文化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在实践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切实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其中影视剧就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当然,在保护我国影视剧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因噎废食,要适当引进一批优秀的境外影视剧,作为我国文化领域的重要补充。与此同时,我国的影视剧行业也应该加强忧患意识,锐意进取,积极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影视剧的整体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