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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院如何实施德育
发表时间:2012-06-04
来源:北京日报

  中国古代道德教育视个体道德品质的培育为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由此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道德教育理论。这种道德教育理论在实践中的最好运用是在书院中。其中某些理念和方式,对于今天的德育仍有一定的现实启示意义。

  其一,“明人伦”的核心目标。所谓“明人伦”,就是明确如何做人,如何待人接物,如何安身立命,如何为自己定位。其核心是树立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完善人的内在道德品格,使人在日常生活中能恰当地处理好各种关系,进而确立积极的人生态度,以促使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和谐有序的良好状态。宋代到清代的书院,书院老师通过传授“圣贤之道”,希望生徒能够“尊德性”、“明人伦”,塑造理想人格,提高应对世事的能力。为了实现书院个体品德培育的核心目标,书院老师提出了“明道”、“传道”的办学宗旨和德育为先、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希望“立书院以救学校之失”,并精心设置了书院教育的课程体系,对教学内容的选择做了严格的规定。尽管不同时期不同书院选择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有所不同,但它们都以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以及日常生活中各种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为设置课程的依据。

责任编辑:宋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