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发表时间:2014-10-23   来源:人民日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人民政协光辉历程,深刻总结65年来人民政协工作的宝贵经验,深刻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思想,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文献。他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加深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解和认识,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更加广泛凝聚全民族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

  人民政协是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的联系源远流长。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题就是协商建国。这次大会讨论通过的重要文献、重要决议,对新中国的建立和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几年,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法案,经全国政协协商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通过并公布实施,体现鲜明的协商民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传承协商对话优良传统和党领导与推进政治协商成功经验基础上,借鉴现代协商民主理论,明确把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些重要论述和部署,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指明了方向。

  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内核。作为一个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组织就是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人民政协工作就是发展协商民主的工作。一是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以及各界代表人士开展民主协商活动;人民政协在本质上是一个实行协商民主的组织机构。二是开展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方式。民主协商、求同存异,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目的。三是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都围绕这个主题,体现民主精神;人民政协发展协商民主的过程,就是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寻求共识的过程,也是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团结的过程。四是人民政协为发展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通过人民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活动,可以把协商民主提升到国家政治制度层面。

  紧紧围绕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履行人民政协基本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一重要论述,主题鲜明,指向明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履行人民政协基本职能的根本指针。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履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是政治协商。这一职能,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正是由于人民政协在长期实践中坚持不懈地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就国家发展、国家治理以及经济社会变革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政治协商,凝聚各党派、各民族、各社会团体和广大社会成员的共识,增进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才使其地位不断巩固、作用不断提升。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尤其需要人民政协充分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在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弘扬正能量中发挥更有力更有效的作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质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治和国家及社会治理提供广阔渠道和制度平台。应紧紧围绕这一本质要求,立足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履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公职人员都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才“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将权力监督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明确强调“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使权力运行守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监督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在权力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主要通过各种检查、监察、监督机构以及各类民意诉求传送渠道等来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政治功能是通过各党派、各民族、各社会团体和各类代表人士的民主协商加强监督,这也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价值指向。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履行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承担着凝聚和吸纳各种政治力量的智慧共同治国理政的重要政治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明确要求协商民主在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凝聚和吸引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优势,这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有机契合。应以参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指向,努力开辟参政议政渠道,着力提升参政议政实效,有效履行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建言献策、治国理政的重要作用。

  积极适应协商民主的发展趋势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如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要求推进和深化人民政协改革创新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在全面深化人民政协改革创新中,积极适应协商民主的发展趋势推进制度创新,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内容。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民主本质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创新。协商民主,本质在于民主,目的也在于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人民政协一切工作的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要做到“真协商”,就必须坚持以人民民主为基础和前提,“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尤其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这样一种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要求人民政协必须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履行基本职能,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否则,抓不住根本与主题,仅仅抓住一些具体的甚至是枝节性的问题进行协商,就失去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与意义。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战略任务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创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当前亟须从以下几个环节予以突破和加强:一是以加强制度化为主要方向,切实将民主协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作为各级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和常态性的政治协商制度。二是以发挥主动性为关键环节,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重大事务协商中的主动性作用,主动出题目、作预案,主动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三是以增强有效性为根本目的,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好地顺乎民意、合乎实际。(作者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张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