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发表时间:2015-03-31   来源:光明日报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规矩重要论述的体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明确提出要严明政治规矩,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提出政治规矩,是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范例

  我们党所讲的规矩与古人所讲的规矩有本质的不同。

  然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规矩意识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讲规矩守规矩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品格,是中华民族整体意识和文化心理的体现。这种意识渗透在历朝历代浩如烟海的典章制度和历代先贤的经典论述中,也表现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里。从经典论述看,关于规矩的地位及作用,韩非子说:“万物莫不有规矩”“规矩既设,三隅乃列”;孟子云:“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史记》载:“错规矩,方圆斗”,等等。这些论述表达了中华民族对于规矩的普遍性、重要性以及有效维护社会秩序重要作用的认识。关于规矩在修身方面的重要作用,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学规》中说:“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这些论述表明了规矩与修身的密切关系,说明规矩须内化于心、注重践行、须臾恪守。关于规矩的教化作用,孟子说:“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垂能目制方圆,心度曲直,然不能以教人,其所以教人者,必规矩而已矣。”屈原在《楚辞》中写道:“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这些表述说明了规矩在育人立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强调育人不能仅停留在价值提倡层面上,必须把价值要求诉诸具体的规矩,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关于规矩在社会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吕氏春秋》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汉书》说:“权与物均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圆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圆方乃成。”这些论述说明,规矩具有规类矩形的社会整合功能,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总之,规矩意识贯穿在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的文化心态。

  中国人始终把规矩视作客观的标准,不可逾越或违背,把守规矩或不失规矩,作为对自己品行的要求。《通典》说:“规矩权衡不可枉。”表达的就是这种刚性要求。我国古代先贤以“平生不失规矩”要求自己。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说的“规规矩矩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等,都是传统规矩意识的具体体现。

  我们党在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规矩”的概念。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都在重要场合使用过“规矩”这一范畴。1940年1月,毛泽东在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农工展览会开幕典礼时指出:“八路军有两条规矩,一条就是官兵合作,一条就是军民合作。”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中央党校作《整顿党的作风》演讲时说:“现在我们的党校也要定这个规矩,看一个学生学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怎样看中国问题。”1975年2月,邓小平在《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讲话中说:“值班不准喝酒,这是历来的规矩,现在也不严格执行了……必要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恢复和健全,组织性纪律性一定要加强。”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讲话指出:“我们党历来的规矩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基本的组织纪律,它既是民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民主集中制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胡锦涛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中指出:“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严格按党的政策和规矩办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讲规矩、守规矩历来受到高度重视,并应用在治党治军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但从政治的高度全面系统地阐释规矩,并把它上升到思想理论的层面,还是从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始的。

  基于中华民族普遍的朴素的规矩意识,提出政治规矩,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提出要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总书记基于传统意义上的规矩,基于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规矩意识,创造性地提出“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把“政治规矩”从传统的大众文化心理的规矩意识中分离出来,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文化的规矩意识。以此为标志,中华文化除传统的一般意义的规矩之外,增加了“政治规矩”这一鲜明内涵。由此可以看出,提出政治规矩不仅拓展了中华民族规矩意识的内涵,而且启迪人们从更高的要求、更深的层次审视和珍视中华民族的规矩意识,使之更好地服务当今时代。

  二、提出政治规矩,是对党建理论的新创造新发展

  党建理论的创新创造和丰富发展,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性地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进程并不断取得新胜利的根本保证。特别是我们党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与把中国实践马克思主义化的“两化”互动融通、开放发展的理论创新范式,为党建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提出“政治规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表现,是对党建理论的新贡献。

  “政治规矩”不是指某一条具体的规矩,而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标准的总体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政治坚守的总体概括。我们党在90余年的奋斗历程中,形成了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在内的许许多多的规矩,这些规矩成为党建理论的重要内容。但在以往的党建理论中既没有明确界定规矩这一范畴的基本内涵,也没有明确提出政治规矩这一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全面把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鲜明提出并全面阐述了什么是政治规矩、为什么要严明政治规矩、如何严明政治规矩等。他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深刻阐明了纪律与规矩的关系,首次全面系统概括了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进一步拓展了新形势下党建理论的视野,成为今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具体明确要求。提出政治规矩,实现了党建理论的新创造新发展。这一理论上的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管党治党的战略部署,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党建新思路新途径,为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指明了正确方向。

  “政治规矩”凸显了党的规矩的政治属性,与党的性质、品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党的性质、品质的具体表现。政治规矩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拥有8600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可能形成全党的团结统一,不可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更不可能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说明,政治规矩始终与党的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与党的自身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与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紧密联系在一起。政治规矩与党的命运相始终,与党员干部的党性相统一。政治规矩关乎党的生命,已经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的历史反复证明。毛泽东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些都是总结中国经验得出的结论,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切把握。提出严明政治规矩,就是要使党员干部牢记政治规矩与党的前途命运攸关,就是要时时刻刻警示党员干部,牢记自己担当的政治责任,自觉标明政治身份、增强政治归属感,在党言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自觉按照党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三、提出政治规矩,为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广阔的实践空间

  严明政治规矩,既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特别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又是当前和今后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实践路径,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定规矩,就是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矩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这就从实践层面鲜明地把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突出出来,实现了新形势下党建实践路径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必将极大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从具体的实践看,严明政治规矩需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立规矩,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规矩,落脚点就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情况看,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一些党内法规制度不完善、不配套、存在盲点的问题,有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存在“模糊地带”,有的规定有要求无罚则,可操作性不够强,甚至流于形式,造成刚性约束不够,等等。因此,坚持“制度治党”,迫切需要在“立规矩”上做文章,在建章立制上取得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立规矩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即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中央提出,今年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这是在制度建设上的强化和完善。二是讲规矩,培养规矩意识和习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规矩的外在表现是一个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合乎规范的行为,而其内在的本质是对党的价值理想和追求的自觉认同,这种自觉认同是经过长期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铸造而成的。因此,讲规矩,不能离开对规矩的长期践行,只有长期践行才能做到行为自觉,真正实现对规矩知行合一。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达到真正的规矩自觉,这就需要纪检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的监督履责需要伴随党员干部规矩习惯养成的全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身心修炼的过程,对于纪检机关来说付出的是对党员干部的真心关爱。同时,培育规矩意识和习惯,离不开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迫切需要领导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领导干部既要自觉做严明政治规矩的示范者、带动者,又要自觉做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三是守规矩,强化严格执行和落实。执行是规矩的生命,有规定无执行,规矩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近两年来,中央下大力气狠抓“吃喝风”“送礼风”“玩乐风”等问题,群众感到抓出了明显的效果,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八项规定”得到了真正的执行。同时应该看到,目前重制度、轻执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制度执行上讲潜规则不讲规矩;有的把自己排除在政治规矩之外,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抛在脑后;有的对中央的要求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单位党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等等。这些都与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政治规矩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加强执行的过程控制,抓好执行的关键环节,加强对执行结果的评估和考核,特别是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的地方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真正让政治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 张英伟)

责任编辑: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