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三周年:两个苹果一顿饭 小事不能再小看
发表时间:2015-12-03   来源:人民日报

  

蔡华伟 绘

  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真招实策不断推出,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而中央八项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把“手术刀”。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小切口”推动“大变局”。三年之后回望,从“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到“反‘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这些如今已是公众耳熟能详的词汇,昭示的是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变化是如此显著,又是如此真切,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改变,就在身边。今起,本版推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周年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永远在路上,务必“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系列报道首篇聚焦落细落小落实,关注地方查处细节小事,剖析典型,凝聚共识,以推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编 者

  【新闻回放】

  一场婚宴触碰红线 两个苹果上了通报

  陕西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杜家漕村村委会原主任马卫东报备儿子婚宴规模未获批准后,递交辞职申请,后大操大办婚宴。此后,马卫东被免去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见本版11月25日报道《以辞职回避纪律约束,不行!》)

  山东巨野县田桥镇政府办主任魏衍顺吃拿商户两个苹果没付钱,当地纪委认定其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进行通报并对其给予诫勉谈话的处理。(见本版12月2日报道《吃拿商户俩苹果 诫勉谈话引热议》)

  焦点之一:

  怎么看“小题大做”

  作风问题无小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管也是爱护

  问:根据你们在采访中了解的情况,基层干部、群众如何看待相关处理?是否认为“小题大做”?

  龚仕建:采访陕西城固县村委会主任违规操办婚宴的过程中,确实听到不同的看法。马卫东违规办婚宴被组织处理后,起初有少数群众认为他多年未办过酒席,此次适逢儿子结婚,款待好前来恭贺的客人理所应当。但经过街道办和村上干部耐心的教育引导和组织讨论后,这部分群众转变了观念,对组织做出的处理决定表示理解和认同。马卫东就算是辞去了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也还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潘俊强:到山东巨野县采访乡镇干部白吃商户俩苹果而受到处分的事,接触了一些干部群众,他们对于反腐倡廉都没有意见,而对于干部因“芝麻小事”就被处理的情况有着不同的声音。分歧的焦点,就是合法合规与人情世故之间如何权衡的问题。有的人认为,吃个苹果虽不是什么大事,但只要违反规定就得处理。而有的人认为,在基层,完全按照冷冰冰的规定来做工作也不现实。农村有句谚语:“生瓜梨枣,谁见谁咬”,老乡抓把花生给干部吃,干部却一味拒绝,会显得有点不接地气。

  网上有观点说,纪委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抓大贪巨蠹,抓这种小事小情算什么?但是仔细想想,却非如此。一位村民说得挺对,别等到病恶化成癌症了才治,那就太晚了。

  再者,基层干部在一线,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应该严格约束。所以,当地纪委抓早抓小,不是“小题大做”。

  因受原县委书记刘贞坚贪腐案的影响,巨野县至今仍有不少乡镇空缺党政主要负责人。由此而言,“大”和“小”不可偏废,抓大不放小,关键要持之以恒抓下去,干部队伍才能越来越好。

  焦点之二:

  是不是“选择性”执纪

  小事虽然不可能都抓到,但只要发现违纪线索就要处理

  问:网上有观点认为,这种受到查处的小事小节问题在现实中很多,无法做到“凡破必惩”,对这些事情的处理可能是选择性执纪,也有可能是为完成指标任务凑数。对此,你们怎么看?

  龚仕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就拿马卫东的事情来说,大操大办儿子婚宴的行为违背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尚俭戒奢”的要求,对违规办宴席的村干部进行严肃查处,是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必然要求。因此,相关处理是有理有据的,符合党纪规定,并不是针对他个人。辞职也不能规避党纪的约束,恰恰彰显了党纪的严肃性。

  预设指标任务、先入为主是执纪办案的大忌,更不能有凑够一定数量“立功”的思维。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办案过程中,一些干部对此认识比较模糊,贪多求功。这种现象应该引起重视,杜绝指标导向和任务导向。

  潘俊强:小事小节也能见党性、见人格、见修养。在巨野县纪委通报里面,除了魏衍顺吃拿商户两个苹果没给钱的案例之外,还有太平镇镇长工作日饮酒、一公车司机在回单位路上逗留买烟等。这些小事是在山东省委巡视组在当地巡视期间发现线索、查实并通报的。据当地的干部说,但凡发现、查实的线索都通报了,没有什么藏着掖着。

  确实,小事不可能都被抓到。之所以说“不可能”,是因为纪委不可能24小时盯着每一位干部的一举一动,群众监督也有视线之外的地方。我也问过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他们表示,只要是群众举报经查属实或者纪委明察暗访抓住的都会处理。如今都强调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只要发现违纪就要处理,不存在“选择性”问题,没有什么指标不指标的概念。而且,典型案例可以起到教育、警示大多数的作用,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焦点之三:

  如何能“持之以恒”

  标本兼治,打虎拍蝇更要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

  问:既要抓大也不能放小,而身边小事更应受到重视。结合你们在地方了解的情况,谈谈如何将作风建设持之以恒“严”下去。

  龚仕建:一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让纪律入心入脑,成为每一个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干部“四风”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零容忍,让制度真正变成一种刚性约束;四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预防,把遵守党纪党规变成党员的自觉行动,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

  潘俊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势下,一鼓作气抓作风、驰而不息改作风是应有之义。但是,仍有一些干部习惯了庸懒散,观念上转不过弯。像巨野这样的抓细抓小能否持续下去,我们还要再观察,也希望不仅是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才会处理这些小事。

  反腐倡廉要标本兼治,我们在坚持“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也要加快推进建章立制,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只有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反腐“一阵风”或者“运动式”“选择性”执纪的疑虑才能烟消云散。

  专家点评

  纪律塑造政党 治党就该从严

  办婚宴与吃苹果,对这两件身边“小事”的查处引发议论,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问题上还存在着不少模糊错误,还不能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在组织不批准的情况下,身为党员、村支部委员的村主任马卫东竟辞职为儿子办婚宴,要不要处分?当然要,道理明摆着:个人服从组织,这是党章的规定,如果对这种公然藐视、对抗组织决定的严重的个人主义行为不进行党纪处分,管党治党就是一句空话。乡镇干部魏衍顺吃了群众的苹果没交钱被诫勉谈话,既是严管,又是厚爱。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小事小节不注意,积少成多,就会量变到质变。这两件事启示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 刘智峰

  这两个发生在基层干部身上的案例,对于正确理解和遵守党纪党规,具有典型意义。纪律塑造政党,党纪是一个政治组织道德取向的标示。纪律严明还是松弛,事关政党组织的基因健康,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问题。党纪严于国法,意味着党员干部和党员受到的约束比一般公民更多,这是因为党的干部必须对自己的政治身份负责。

  抓党风建设,失之于宽、松、软是需要警惕的危险,管党治党不应该有过严的顾虑。抓党风如同治病疾,积小病必成大患。官员腐败的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许多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都是从违纪的小事情开始。由此而言,这两个基层干部案例的典型意义,不只在于对违纪涉事人员的处分,更在于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爱护。(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齐卫平 记者 张垚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