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应固守为官做人的底线
发表时间:2014-09-10   来源:人民论坛网

  春秋时期,有个宋国人,偶然得到一块宝玉,他想拍执政大臣子罕的马屁,而要把宝玉献给子罕,子罕坚决不受。献玉者解释说:“这是一块十分珍贵的宝玉,只有大臣才配享有它。”而子罕丝毫没有动心,并说:“我以不贪为宝,就像你视这块珍贵的宝玉为宝一样,如果你把它送给我,而我也接受了,那么,我和你一样,就都要丧失各自的‘宝物’了。”子罕做官坚持了“不贪为宝”这条为官做人的底线,虽一生清贫,但他的人生却过得很坦然、很充实,赢得了百姓的敬重。

  所谓为官做人的底线,其实就是为官者不可逾越的一条警戒线,同时也是检验官德人品的一道根本标准,搞不得半点变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耐不住寂寞、守不住清贫,被利益所惑,让欲望膨胀,就必然会突破底线,失去为官做人的根本,必定会被党纪国法所不容,被人民百姓所唾弃。

  淡泊名利是为官者必须具备的基准线。人的一生追求的东西太多,尤其是功名利禄,可以说是许多人一生中殚精竭虑的欲求。在现实生活中,却有那么一些为官者,视名利高于一切,把“升官”与“发财”联系起来看待自己的官位,认为升官就是光宗耀祖,当官就能发家致富,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社会残留思想在一些人身上根深蒂固,把名利视为人生的最终目的来追求。这种人为官做人的底线不清,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捞取功名利禄、贪图享受的资本,为了仕途升迁沽名钓誉而不择手段,把“乌纱帽”当作追名逐利的本钱,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为家庭亲友谋求私利。到头来,轻则锒铛入狱,一无所有,被人们唾弃和憎恶;重则一命呜呼,把自己推上不归路,给父母妻儿带来无限痛苦。这些人从位高权重、呼风唤雨到身陷囹圄,无一不是贪得无厌的权利欲、金钱欲等名利思想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淡泊名利作为为官做人的基本条件,时时处处提醒自己莫为名利所困,坚持清廉为官、自律为官。要始终把为民谋利作为为官的责任,一心一意为民谋求福祉。同时还要经常教育家人看淡名利,做人行事要如履薄冰,当好“廉内助”,为世人留得清名。

  抗拒诱惑是为官者必须坚守的警戒线。只要手中掌握一定权力,必定少不了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是社会现实,更是考验党员领导干部底线清不清楚的一道必考题。纵观诸多落马贪官行径,无不是从一次次微不足道的宴请、一次次酒后的普通歌舞、一个个半推半就的红包等小小的诱惑开始,逐渐发展到以权谋私,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身败名裂,成为“阶下囚”。这就是为官者抵挡不住诱惑而逾越底线的结果。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江西省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四川省原政协主席李崇禧等位高权重的高级领导干部,就是抵制不住权力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的诱惑,丧失了为官做人的底线而陷入牢狱之灾。这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向犯罪之路,都是在各种诱惑面前底线不清而伸了第一次手,并由小到大、由少到多而慢慢走向死胡同,最终锒铛入狱,走上不归路。党员干部尤其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因为手中有权,在权与利交道中少不了形形色色的利诱影响。如果自己不注重党性修养,不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侵蚀,为官做人的底线就必然会被利诱击破而丧失根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在用权处事上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防微杜渐、谨小慎微,时刻用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标准。

  钱财美色是为官者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金钱美色是最强的腐蚀剂,一旦沾上必然丧失意志、任人摆布。如果一个人追求的只是贪得无厌的欲望,那么,这种人一旦掌握着一点“权力”就会忘乎所以,见财起意、遇色起心,贪官们无一不是如此。这些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用来为党为国家做事、为人民谋福,而是极尽所能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有的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忘乎所以,不顾一切,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事都敢做。广东省原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等就是鲜活的反面教材。他们之所以丧失自我、丧失党性,甘愿把自己当作财欲、色欲的走卒,就是逾越了为官做人的基本底线,生活上腐化、道德上堕落、法纪上失范,一发不可收拾。其根源就是思想道德败坏,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当作追求享受、追逐名利、贪图金钱女色的工具,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其实,这些贪官的精神必然是浮躁而狭隘的,因为他们始终抱着侥幸的心理,而又每时每刻都在担心东窗事发被推上断头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到慎独、慎言、慎行、慎交友,不断为自己提高底线标准,从思想上把防火墙筑牢,当一名有足够底气的清官。

  “心静则众事不燥,志正则众邪不生。”息心为民者必然是志正心静,底线清楚,甘于清贫。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为官者就是要像子罕那样固守“不贪为宝”的为官做人底线,以郑培民、杨善洲、李林森等好官清官为榜样,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想人民所想,为人民所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是人民对自己的一种信赖,更是自己对人民承担的一种责任,真正做到权力来自于人民,用之于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一名让党放心、群众敬仰、百姓信赖的好官清官。(作者:袁常洲 单位:南昌市青山湖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