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文化领域立法已进入快车道
发表时间:2015-03-11   来源:中国艺术报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五位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就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其中,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法律仅有4件,即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通过了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面的两个决定。另外,国务院对各门类的文化分别有法规,大概共有40多件。地方人大也还制定了一些有关文化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所以党的十八大以后,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地提出“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

  柳斌杰表示,文化领域的立法现在已经进入了快车道。对中央所提出的文化领域立法的四个重点方面正在全面推进: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三是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四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方面的法规。其中公共文化服务的促进法,今年有望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柳斌杰透露,有一部分专项法律,比如电影产业促进法、图书馆法等,也在加紧进行。总的来说,在文化领域有望尽快地完善法律体系,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健康繁荣,保障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也保障广大公民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地实现。

责任编辑:李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