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编剧高满堂委员: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发表时间:2015-03-11   来源:光明日报

  2014年,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大在文化版权内容采购与自制内容方面的投入,我国互联网行业正在不断带动文化产品版权价值的提高。尽管文化产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必须依托于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但是日益升级的盗版问题,仍然使得基于互联网的文化产业发展受到挑战。目前各类网络盗版技术可谓日新月异,新型盗版行为层出不穷,原始版权方以及正版网站很难有效控制版权内容的传播。而且网络盗版的维权成本不断加大,甚至出现了采购的正版内容越多,维权投入越大的局面。而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标准偏低,权利人的损失经常难以得到有效补偿。

  建议进一步完善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政策环境,尽快修订《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早日完善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著作权保护制度。网络盗版的治理是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立法、司法、行政以及权利人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所以,要建立以多元治理为核心的联动协调机制,构建网络版权维权的司法、行政对接平台,实现诉讼维权与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同时,各互联网行业企业也要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对正版内容和原创内容的采购力度,同时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努力实现正版运营模式的良好运行。(记者吴琳整理)

责任编辑:张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