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政录)李兰委员:弘扬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
发表时间:2015-03-0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齐中熙 于文静)“众创空间”、“草根”创新……李克强总理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创新的全新表述引发代表委员的思考。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兰表示,弘扬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热情,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每一时代都有其独特的精神引领。许多研究表明,企业家精神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不但能够促进创业与创新精神的高涨、培育开放、健康的市场环境,还可以激发一个民族的创新活力,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李兰说,然而,目前企业的创新环境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创新人才短缺现象严重。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4年针对2446位企业家的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企业家认为“创新人才缺乏”是目前妨碍企业创新工作的最主要因素。

  创新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一方面,多年来政府科技投入多向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属科研院所倾斜,投入到企业的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完善,融资成本也较高。调查显示,目前近六成的企业创新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而通过股市筹资、企业债券、国内外风险投资等渠道获得创新资金的企业合计不到12%。

  此外,法律环境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也增大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与巿场风险。

  “创新环境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家的发展动力和信心。调查显示,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家认为目前愿意做实业的越来越少,而近半数则表示不愿再做企业家。”李兰说。

  她建议,要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从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机制等方面入手,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企业的人才集聚度。

  李兰还建议,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包括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和完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和完善民间金融体系,逐步引导民间资本成立社区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切实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完善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用于企业创新的相关领域。

责任编辑:张慧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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