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界政协委员:文化“走出去” 更要“走进去”
发表时间:2014-03-12   来源:中国艺术报

  “最近我听说有人批评我了,因为现在扎堆去金色大厅演出,是我开了一个‘坏头’,我想想也确实开了一个‘坏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在参加3月9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文艺组分组讨论时,针对目前国内文艺团体一窝蜂赴奥地利金色大厅演出的现象,非常诚恳地提出了自我批评。在她看来,现在国内很多良莠不齐的乐团、歌手扎堆涌到金色大厅,不仅是一种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对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不负责任。她认为,文化“走出去”应该走向世界各个地方进行展示,而不应该局限在一个奥地利金色大厅。宋祖英还建议相关部门对文化“走出去”演出进行一定的审核,让这些演出更能代表当今中国的艺术水平。

  宋祖英的呼吁引起了众多文艺界全国政协委员的强烈共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徐沛东在他的提案中,直指当下我国对外文化交流中存在的诸多乱象:一些以牟利为目的的演出忽视艺术质量、内容、形式,表现手段存在先天不足;有的全凭资本推动,意在赚取所谓的轰动效应;更让人忧虑的是,相当一部分被“送出去”的文化交流项目,其背后的驱动力是一种被扭曲的文化政绩观;一些所谓的对外文化交流演出完全漠视市场规律和艺术规律,采取送票、赠票的单一运作方式,赔钱赚吆喝。对此,徐沛东认为,无论是个人、团体、地方还是国家,到国外进行文化传播,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形象,代表着当今中国的一种面貌,所以,文化“走出去”要有“国家意识”,推出去的必须是最好的文化产品、文化精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舞协主席赵汝蘅也认为,文艺走出国门不能用钱开路,而要用高质量作品赢得市场,让国外演出市场主动来请,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现在,我国的文化究竟有没有‘走出去’呢?答案是,既‘走出去’了,也没有‘走出去’。”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高云直言,现在我们已经“走出去”的主要是技艺文化,如武术、杂技、舞蹈、工艺等,而还没能很好“走出去”的是内容文化,如文学、电影、电视、戏剧、原创漫画等。尽管技艺文化“走出去”展示了中华民族的心灵手巧和精湛技艺,但由于承载的思想内容相对较少,满足了受众的视听需要,却不能激发其内在的情感共鸣,往往热闹过后,很少留下什么,因而也就难以产生深刻的影响。或许,正是因为触动心灵的内容文化的缺位,在文化博弈中,我们得分并不高。我们的国际形象并没有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得到同步的应有提升,也没有因经济合作的增加获得更多国家和人民的心理认同和行动趋同。

  高云表示,很多时候,文化“走出去”还是为了配合经济、旅游等推广活动附带的艺术展演,或推销地方特色工艺的招牌产品,比的是排场大小与规格高低,较少甚至从不考虑文化“走出去”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应该以怎样的文化产品去实现这种目的。这与美国、日本、韩国精心打造、强力推销承载其价值观的文化产品的文化传播,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问题所在,众多文艺界政协委员纷纷呼吁,文化“走出去”,更要想办法“走进去”,努力深入国外的主流文化市场,才能真正产生国际影响力。(董大汗)

责任编辑:杨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