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冷链物流不可少!”——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
发表时间:2014-03-09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李延霞、明星)“农产品冷链物流是连接消费市场,保证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从田间到餐桌’农产品供应链系统的重要环节,但现在对它的重视还远远不够!”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佳惠集团董事长李小红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产品全程冷链物流要求农产品从产地采收、屠宰、加工、贮藏、运输、分销、零售等环节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控制,以保障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大部分在常温下流通,冷链物流各环节缺乏系统化、规范化、连贯性运作,在部分屠宰或储藏等环节采用了低温处理产品,但普遍在运输、销售环节出现‘断链’现象。”李小红说。

  她告诉记者,发达国家配置的制冷机及保温箱的运输冷藏车达到了货运车比例的2%左右,果蔬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我国冷藏车占比仅为0.5%,果蔬损耗普遍高达30%。“每年有3.7万吨果蔬在运输途中腐烂,这样的浪费太可惜了。”

  对于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滞后的原因,李小红说,冷藏冷冻物流车辆购置成本高于普通货车购置成本约60%,而且运输过程成本高,用于发电致冷的油耗较普通货车高30%至50%,加上农产品比重小、不耐压,冷藏冷冻物流车辆满载也难以达到运输核定载重量,采用冷链运输成本是普通物流成本的1.5倍以上。

  “由于国家尚未出台冷藏冷冻运输车辆购置补贴、用油补贴、运输温度控制等扶植和强制性管理法规,加之消费者不了解也分辨不出全程冷链安全食品与常温运输食品的品质区别,偏爱价格较低产品,冷链物流推广滞后。”她说。

  李小红说,《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的核心体系,没有对食品冷链物流环节安全予以明确规定。此外,规范冷链物流各环节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冷链物流各环节的设施、温度控制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食品在整个物流链条中的安全管理存有法律监管盲区。

  她建议对农产品冷链物流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全面的立法监管,要有高效的组织机构对冷链物流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把农产品冷链物流列入城市基础性和公益性设施范畴,予以扶植发展。

责任编辑:杨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