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世春呼吁:公民道德诚信档案亟待建立
发表时间:2014-03-11   来源:《工人日报》

可先从公务员、临床医师及教师进行试点

   在代表委员们把关注的视角投向无良、不诚信企业时,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侨联专职副主席陈世春更多关注的是公民个人的诚信。他呼吁,在网络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强化公民道德诚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很有必要。

  “我建议参照国际上公民诚信管理的做法,探索建立公民道德诚信档案,并对失德失信者给予利益方面的制约和警示,以提高失德失信者的社会成本。”陈世春说。

  陈世春说,从经济领域来说,报告中已提出要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在社会领域,在公民个人层面上,也要建立相应的诚信制度。公民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是做人道德的基础,同样也需要政府层面的重视。

  陈世春建议,国家文明委起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我国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诚信品德操守等条例,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予以公布和实施。

  “公民道德诚信档案应当附加在公民身份信息的内容中,按身份管理程序,由法律授权部门负责管理。”陈世春建议,对于出现违反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诚信品德操守的行为者,经授权的文明管理部门确认或鉴定,由其所在的单位或户籍管理部门对本人予以告诫,因失德失信造成其他公民利益损失或危害社会的,由授权部门在告知本人的前提下,录入个人道德诚信档案。此记录可作为其就业、晋职、贷款、社会购买行为、出入境行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经贸合同行为的可信度参考。

  同时,他认为,公民诚信档案的建立不可能全国一下子铺开,可以先从一部分人开始,可以先从公务员、医生、教师这些机关事业单位开始试点。“因为公务员的清廉、医生的医德和老师的品德都对社会、民生和下一代教育等有着广泛的影响。”(记者 尹雪梅)

责任编辑: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