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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授予福建省“漳州110”“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21-01-18来源:新华社

福建省“漳州110”成员代表在“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敬礼(1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福建省“漳州110”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福建省“漳州110”成员代表在“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领取奖牌和证书(1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福建省“漳州110”,全称为“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1990年引领全国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功能的有效整合,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被百姓亲切地誉为“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漳州110”,推动“110”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中宣部当时会同有关部门,将“漳州110”作为全国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引起广泛深刻影响。进入新时代,“漳州110”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忠诚警魂,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着力打造“漳州110”升级版,积极拓展建立网格治理“社区(乡村)110”,进一步提升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的整体效能,有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福建省“漳州110”成员代表在“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1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漳州110”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漳州110”是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代表,是新时代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守护者,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践行者。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公安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品格,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价值追求,改革强警、锐意创新的奋进精神,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广大公安民警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漳州110”为榜样,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漳州110”成员代表在“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与主持人交流(1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福建省“漳州110”“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漳州110”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漳州110”成员代表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牌和证书。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福建省委有关负责同志和“漳州110”成员代表参加发布仪式。

责任编辑:陶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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