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
七旬老人热心助学助困 36年捐资16万余元
助人为乐
陕西省
2016.5
人物故事:

  黎明,男,现年79岁,长武县彭公镇马坊村农民,1991年参加镇关工委工作至今,2008年开始任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他不是富翁,也不是明星,一辈子贫穷,但精神却很富有。虽然年过古稀,但三十六年如一日,乐于奉献、助人为乐、捐资助学、救弃助残、支持公益事业,尊师重教、扶贫帮困,在平凡中成就伟大,奉献中绽放光彩。

  三十六年来他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救助贫困儿童及流浪儿童回家,支持公益事业,残疾人生活,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帮亲帮邻花费达十六万元,为集体挽回损失十二万元,为公益事业、为助他人义务投工达1580多个,为社会和谐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代理案件达二百余次,受黎明同志支助和黎明反映上报各级政府联系支助单位支助的儿童达2100多人,对青少年进行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学习雷锋、孝敬老人的专题教育126场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捐资助学、尊师重教  1985年起先先后五次到长武县二中、彭公中学、彭公中心校慰问教师、购买各种文具用品1100件,为小学语文老师捐赠《作文才气》辅导书130本花费7860元,从1983年到2000年先后十二次为彭公中学、彭公中心校、马坊小学捐款18600元。为马坊村小学购置桌凳22套,价值1680元。同时联系社会贤达出资4000元,他自己2000元,又贷款5000元(2012年连息归还了一万零伍佰元)翻修好两座校舍,让老师和学生有安身之处,香港基督教协进会苏婉微女士被他的精神感动,出资在马坊村建起了思严第三希望小学。

  关爱儿童  从1980年至2015年三十六年,坚持每年六一节、校园节或开学典礼去学校看望慰问儿童共计购买各种作业本16900本,毛笔、圆珠笔、铅笔、钢笔共48700支,橡皮16700块,各种书籍字典2390册,书包380个,体育用品280件,印制“八荣八耻”、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学习辅导材料5400份,一五二五普法教育时期连续十年为全县中学、中心校自费订“法制周报”、“咸阳法制报”“中国少年报”2700份,普法书籍230本,非典时期购买84消毒液43瓶并送往彭公中心校和马坊小学。

  支助灾区  1988年为陕南安康灾区儿童购买衣物130件价值1172元,1991年为江苏盐城重灾区儿童购买过冬大衣72件价值2880元,1988年为马坊村受灾户捐赠食盐、火柴、小灶具等生活日用急需品价值780元,2008年为汶川地震捐款200元,又骑自行车跑村串户,发动五老380人为灾区捐款7895元。2010年从自己的生活费中节约出500元捐给玉树灾区。

  救弃婴、助残疾,扶贫帮困  这些年为残疾人捐款3300元,为重病儿童捐款500元,为困难中小学生捐款2300元。并且多次自费帮助甘肃、长武本地外出流浪儿童回家,重新走进校园,帮助贫困乡邻到西安、咸阳等地看病达20多次。同时,关心当地残疾人的生活,多次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并于2010年义务跑遍全镇14个村56个村民小组,对全镇458名残疾人、11名残疾儿童,23名残疾人子女进行走访摸底造册登记,为不能行走的残疾人上门照相,为156名残疾人送证上门。

  义务服务村务、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数十年来,为全镇各村审计清理财务,整顿账务、搞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义务打扫学校周边卫生,修填学校门前道路,维护村庄道路。冬季为儿童清扫上学路上积雪。义务投工达1580多个。主动参与村组民事纠纷调解,维护村民和谐安定。帮助村组调解土地、林木、邻里纠纷、事故纠纷、苹果林物产销售、家禽家畜买卖等纠纷240余次。帮助村民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庄基修建、农产品买卖等协议合同达860份。同时积极的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农业科技知识、法律常识、疾病防治。他还是非分明、嫉恶如仇,数十年来向危害长武平安的坏人坏事作斗争二十多次。

  黎明老人做的好事、善事、公益事很多很多,一个平凡的老人用爱心书写着无垠的大爱,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尊敬和爱戴。八十年代受到县级六次表彰奖励,1987年至1992年五年荣获咸阳市司法局普法先进个人,1991年咸阳市捐资助学先进个人,2007年首届感动长武十大人物,2008年被推荐为感动陕西人选,2009年被评为长武十大关爱大使,十佳助残模范,2011年咸阳市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2012年评为陕西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2014被评为咸阳十大模范老人、长武县道德模范。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很容易,但坚持一辈子做好事却很难,黎明老人的事迹虽然很平凡,但平凡中却体现着伟大,在社会高速发展,物欲横流的今天更显得弥足珍贵,他的精神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值得我们大家共同学习。

来源:陕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