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茵明
女律师热心公益扶危济困 资助失学儿童挽救失足青少年
助人为乐
广东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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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陈茵明,女,1967年9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学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民革委员。1987年参加工作,在广东大同、珠江、易春秋等多家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和主任,现为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广州市工商联常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律师协会理事、市第14届人大代表、市民革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埔区工商联副主席,政协黄埔区第7、8、9届委员会常委,民革黄埔总支部副主委等职。

  她集律师、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党外人士等角色于一身,勤恳奉献、热心公益、造福社会,在全市工商界和法律服务行业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堪称广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的代表人物。2005年被黄埔区评为“公德公益百星”扶危济困之星,被民革中央授予“民革全国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律师协会授予“理论成果奖”、“法律援助奖”和“爱心公益奖”,成为该会获奖最多的律师;还被评为“广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是唯一的获奖律师;2006年被授予“广州市三八红旗手”;2011年被市慈善会授予“慈善服务先进个人奖”。

  一、守护正义,扶弱济困

  1987-1994年,刚参加工作的她任职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理论扎实、工作出色,深得领导赞赏。1996年她毅然放弃公务员职位成为律师。多年的检察生涯和律师实务,锻就了她精细沉稳的办案风格和敏锐独特的思维触觉;执业10多年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很快赢得了业内的良好口碑和客户的信赖支持,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

  她先后办理了涉及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方面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近千宗,为10多家大型公司及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还被市工商联调解仲裁指导中心特邀为法律专家。曾成功代理过湛江特大走私案、白云区特大假酒案、花都特大偷车案等大案要案,社会反响很大,央视已作过报道。在劳动纠纷领域,她办理了如白天鹅宾馆、广州大厦、市二运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劳动纠纷案件,为职工、企业争取了合法权益。在房地产领域,她被多家房地产公司聘为法律顾问,成功处理了数百宗房产纠纷,其中有金业园、南方花园、金田花园、金碧花园、又一居花园、一德市场大厦、名晋大厦等,2004年更成功托管了广地花园,开创了律师业务新领域。

  随着社会知名度提升,可选的案源增多,她仍坚持收费较低的婚姻家庭案件代理,特别关注妇女权益保护。为了普及更多的婚姻家庭知识,她作为特邀律师参加广东卫星电台“妇女心声热线”、广东电台“城市之声-议案说法”、广州电台经济环保台“律师面对面”及广州南方电视台科教频道“律师聊天室”节目,与群众互动收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她注重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积极配合政府、司法部门开展普法教育,深入基层和学校开办法律讲座。几年来参与省司法厅的各项法律援助活动,无偿为打不起官司的穷人们争取了合法权益。

  二、热心公益,造福社会

  她热心社会公益,担起社会责任。2002年为潮阳地区饮水工程捐款约3万元;参加“教育基金百万行”活动捐款2万元,并赞助了从化市旗杆镇小学2名失学儿童小学到高中的学费。她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亲任白云区汇侨中学法制副班主任,参加海珠区普法讲师团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全所党员律师参加“爱心手拉手”活动,资助了黄埔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10名子女完成9年义务教育。2004年初出资1.2万元为黄埔区敬老院购买了树苗以改善老人生活环境,为山西一农村修路捐款10万元;5月向黄埔区重症儿童基金捐款1.68万元。2005年10月为希望工程向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1万元,11月为黄埔区慈善基金会捐款1万元;2006年1月捐款2.8万元给黄埔区28名困难大学生;2009年为广州市慈善基金会捐款3万元。2008、2009年与黄埔区政协、工商联到梅州多次扶贫各捐款数万元。2010、2011年向广州市慈善会各捐款4万元。2014年向市人大对口扶贫村连州市连州镇大坪村捐款1万元。2004年3月加入黄埔区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拥军协会并任副会长,更向基金会捐出1万元作活动费用、帮扶2位烈军属生活。

  除了关注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之外,她更从职业角度出发,关心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经常抽时间到少年犯管教所协助干警对在押少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并自己出钱来为他们买一些生活必须品,跟他们促膝谈心、心理沟通,数年如一日,用母性慈爱融化了一个个失足幼小心灵的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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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