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媚
一群孩子的“法律妈妈”
  助人为乐
  广东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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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杨媚,萝岗区首批志愿“合适成年人”,以维护和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为己任,从帮助未成人中提升自我,以关爱他人和关爱社会为乐。

  2013年9月,杨媚来到萝岗区现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一晃一年即将过去,对杨媚来说,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在工作之余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当起了一群孩子“法律上的妈妈”。

  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直担任行政工作的杨媚,投递了报名表,经过审核,她成为了萝岗区第一批“法律妈妈”,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合适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顾名思义,即是指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如无法或不宜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可以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来参与刑事诉讼,这些人员被称为“合适成年人”。

  做一个称职的“法律妈妈”

  杨媚本身就是一位母亲,对于“合适成年人”,她心里是非常愿意做这个任务。虽然不是孩子们的亲妈,但是一直致力于做好他们“法律上的妈妈”。2013年以来,参加数次庭审,以“合适成年人”身份旁听提审未成年人。每次她都尽可能地向提审人员熟悉孩子的资料,在相互介绍的时候,也会告诉孩子自己是来帮助他的“法律妈妈”,以此拉近与孩子们的距离。

  作为“合适成年人”,杨媚觉得自己有义务维护和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这源于杨媚本身就在一个温暖的机构中工作,体会过各种助人为乐的喜悦。如今,同样已为人母的杨媚,除了努力地完整自己份内的工作之外,还下定决心将帮助未成年人作为“自我提升”的方式。杨媚在被推荐为“合适成年人”后,就开始积极地学习相关法律和刑法具体规定,并觉得这将有助于她更好地关爱未成年人。

  在当“合适成年人”期间,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从未见过父母,由爷爷奶奶带大的可怜女孩,叔伯们也嫌弃她,从小没有感受过家庭温暖,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完成了中专的学业,毕业后在科学城一家大型台资企业上班。因为年轻气盛,为帮好友出气,一次偶然的机会,偷取了室友的银行卡并两次取钱,涉案金额达到7000多元。最后她理智地到就近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时这女孩只有17岁,杨媚被邀请成为她的“合适成年人”。在与这个女孩的接触中,杨媚深深地感受到教育对孩子们的重要性,社会对失足的未成年的关爱又是多么地重要。在审判结束前,“合适成年人”会有一个对未成年人现场教育的时间,杨媚是这样对这个女孩说的:人生路上难免有跌倒,我们不怕犯错,只怕不能正确地面对自己的错误,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我愿意与你一起成长。几个月后,法院判决时,杨媚到现场再见到女孩后,她已经焕然一新。

  做一个优秀的“社工”

  2013年之前,杨媚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这份坚持了10年的工作,带给她无数的美好回忆,也使得她的心思更细腻、更懂得关注孩子的心理。

  就在萝岗区家庭服务中心还未成立之前,杨媚就因为熟悉社区居民和本地语言,常常志愿帮忙打点一些工作,后来得到机会到机构中担当行政的职务。除此之外,杨媚还负责一些宣传材料撰写、通讯稿撰写等工作。对于这份工作,杨媚很满意,并乐在其中。这样一个转型,是杨媚人生中一次重要的抉择,杨媚的家人也一直对她的选择表示支持。

  对于社工机构里“行政”这个职务,杨媚有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只要在这个机构内的员工,都是在为社会服务,对整个街区的居民负责。在不久前,东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在笔岗高速路口发现一名精神失常的女子抱着2个月大的婴孩。热心的群众们将这名女子送到了派出所,尽管那个时候已经是凌晨2点,机构的两名社工还是匆忙赶过去帮忙。由于,赶去的社工是年轻女孩,并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于是,杨媚也跟着到达派出所照顾其女子的婴孩,并带去了各种婴儿用品。后来,女子被证实“精神问题”已经是“失踪人口”,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女子找到了亲人。这件事给杨媚很深的感触:在一个为社会服务的机构里,不管是社工还是行政,从来都没有清楚的界限,只要社会需要,他们将会义无反顾的去帮助那些需要关爱的人。

  做一个平凡的“好人”

  杨媚如今是两个孩子的妈妈,除了完成自己的工作,她几乎将大部分的时间都贡献给了孩子们:自己的孩子和需要帮助的孩子,当好母亲和“法律妈妈”的角色。在她心里,那些法律上的“孩子们”和自己的孩子同样重要。只要时间允许,她就尽量多地参与提审,多去检察院和看守所,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的帮助,给他们温暖和关爱。她说,去了看守所,你会了解到不同孩子的生活,我们才意识到我们该做什么,才能更加有效地帮助未成年人少走弯路。

  杨媚每次当合适成年人后,她都会把她的联系方式留给那些小孩,杨媚期待着能通过这种私下联系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这是一个妈妈的“本能”爱心,也是一个“社工”的责任感。有一次一个她曾经为其担任过合适成年人的女孩在案件结束后主动联系她。她说:“尽管只是咨询我一些小问题,但我心里还是很欣喜,因为这说明她信任我,把我当朋友。”她始终认为:在这个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很多,如果我们及时伸出了援手,便会给世界带来更多的温暖。

  在谈及未来的期望,除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之外,还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够产生更大的作用力。正如杨媚对“合适成年人”这个角色无比重视,每次去看守所,她都会有很多感慨。高墙的存在让孩子们无法看见外面的世界,内心也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冲击。杨媚总是主动地去接近那些孩子,让他们感觉到她的存在,不会感到抗拒,从而让他们敞开心扉,顺利完成提审过程,早日提供有效材料,协助案件的结案,为涉案未成年人带来温暖。

  杨媚把自己定义为一个平凡人,但这样一个“法律妈妈”,关爱这些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们,在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的支撑下,已经变得很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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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