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良
民警照顾死刑犯家属16年无怨无悔
助人为乐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7年3月“中国好人榜”
人物故事:

  李建良,男,1967年出生,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人,巴马县看守所教导员。16年来默默照顾死刑犯家属,用赤诚之爱谱写了一曲感人之歌。

  李建良,1988年毕业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从警29年来,他立个人三等功两次,练就过硬的侦查技术,参与破获无数大案要案。18年前,李建良参与侦破一起抢劫杀人案。2年后,杀人犯行刑前含泪求他照顾自己孤苦无助的家人。16年来,李建良一诺千金,省吃俭用,用爱心默默照顾死刑犯母亲和两个子女。2016年7月,李建良被评为“广西公民楷模新闻人物”;2017年1月,李建良荣获广西第二届“最美警察”殊荣。

  死刑犯临刑托孤 好警察许下诺言

  2001年6月,巴马县所略乡局桑村(与百色田阳县交界)黄雄(化名)因在田阳、武鸣等地犯下3起命案被法院判处死刑。临刑前,黄雄提出要与巴马县公安局一位叫李建良的民警见最后一面。

  见面那天,黄雄满眼留恋的握着李建良的手说:“李警官,我知道自己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如今说什么都迟了。可是,我的老妈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我走后,他们怎么办?”黄雄泣不成声,泪如雨下。

  黄母生有3女1子,丈夫在孩子们都尚未成年时就离家出走。她独自将4个孩子抚养长大。如今,3个女儿远嫁他乡,黄雄被捕后,妻子抛下年仅8岁的儿子和6岁的女儿远走他乡,音讯全无,家里只剩下年迈的母亲和2个年幼的孩子。老人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李建良虽然痛恨杀人犯黄雄,心里却放不下他的老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

  于是,李建良望着满脸期待的黄雄,说:“放心吧,你的妈妈和孩子,我会照顾好。”

  默默践诺十六年 坚持善举不留名

  年轻时遭遇丈夫抛妻弃子,年老时独子被枪毙,儿媳远走他乡,亲朋好友避而远之,原本热闹的家再也没有来客。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黄母整日闭门不出,以泪洗面。看着孤苦的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李建良担起了照顾他们的重任。

  局桑村距巴马县城60多公里,李建良只要一有空,就驱车2个多小时,翻山越岭给黄雄的母亲还有他的两个儿女送衣服送钱,陪他们吃吃饭,聊聊天。

  两个孩子因为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性格有些内向,平时很少说话。李建良抽空把他们接到县城,给他们买新衣、文具,带着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吃饭、玩耍,并嘱咐村干和学校老师多多关照。渐渐地,孩子脸色变得红润了,越来越活泼开朗。

  从小学到高中,两个孩子所有的学费、生活费等都是李建良一手包办,每个学期他都会定期汇钱。16年来,李建良累计捐助给黄母和两个孩子5万多元,这笔钱对李建良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

  “我省吃俭用还能过,不能因为钱而耽误孩子的学习。”李建良每月都要从不多的工资中拿出部分钱来定期资助两个孩子上学。

  2014年,黄雄的女儿小玲考上了某大学财会管理专业,高昂的学费让这个家庭再次陷入困境。李建良及时安慰小玲并资助她。目前,小玲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哥哥小军则在李建良的帮助下在县城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黄母年纪大了,经常牙疼,李建良就把老人接来家里住上几天,给她找医生看病,并让妻子罗霞给老人做好吃的,陪她聊天、散步。

  李建良,16年如一日义无反顾地照顾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一家老小。从小学到大学,黄雄两个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以及黄雄母亲的医药费等都是李建良一手包办,可他从未向外人提及。2015年,巴马县公安局领导在进村入户走访时,才从群众的反映中获悉。

  媒体宣传感人故事 引来社会好评如潮

  有人问李建良,是什么力量支持着他如此付出,对此,李建良总是回答:“既然对别人做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坚持下去,我没觉得我有多伟大。”作为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在履行公安职责的同时,因为一句一诺千金的承诺,李建良16年默默照顾、帮助死刑犯家属的行动,用爱心、用诚信谱写了一曲亲民、爱民的动人之歌,令人动容。

  “惩恶扬善,是人民警察的工作要义。李建良一方面不徇私情,将罪犯绳之以法,一方面将爱心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善举生动体现了人民警察善恶分明的优秀品格。”巴马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蓝善柏感慨地说。

来源:广西文明办